土地確權後,多出的土地要繼續耕種,村裡要收費合理嗎?

許仙one


如果收費是建設村裡基礎建設,是合理的。土地確權是指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你的土地已經確權了說明你種的土地面積已經確認了,你多餘的土地是集體的土地,給你收費是合理的。


花河畔


土地確權後,多出的土地要繼續耕種,村裡要收費合理嗎?這個問題不能籠統的說,因為多出土地可能有很多種情況,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還有可能是歷史遺留問題的。這個很難說的。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我們來看看多出的土地情況:多出土地多少算多呢?沒有什麼標準吧。

1、常年之後,原來田埂地埂經過人踩牲畜踩,田埂地埂已經分不清了,變小了,這樣的田界或者地界也會多出很多。


2、水田或者土地靠近荒地邊,常年經過人工開荒,把自己的水田或者土地變大了,這樣土地肯定會多出來很多。

3、開荒荒地。就是在原來沒有主,荒涼的地方主動開荒種地,把原來不合適種植的地經過常年改造之後變成了良田沃土,這樣在測量的時候肯定會多出來很多。

4、水田或者土地旁邊的地可能因為其他原因和別人換了多出來,這樣的情況農村比較常見,相互調換土地。


5、別人家的土地給你開種,但是那家人特殊情況,沒有後人了,這樣種就種上了,最後是你耕種,可能也找你了。

其實多出的面積肯定不止這些,只不過這些比較常見,我們要具體問題來分析。

再一個我們自己的權益要維護,什麼事情都可以和村裡幹部好好說,對於收費的事,有些情況還是要收費的,但是收費也不會很多,村裡收費代表集體的,收起來的費用也是會用在改善農村面貌上的。


我是三六五平凡之路,請關注我,我們一起進步。


三六五平凡之路


不合理,土地確權是國家給農村老百姓一個定心丸,讓老百姓放心的種好地,國家今天發的土地確權證,在以後陸續發宅基地確權證,還有股權證。如果多出來的地應給歸村裡所有,村裡的集體的土地加上村裡的財產都是老百姓的,村裡會發個股權證給每家每戶,如果村裡要買老百姓就會得到分紅。


大連徐子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我國農村所有制是集體所有制,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村民有權利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一輪成包是從82年開始到97年結束,第二輪從98年到2o28年結束,中央在大政策上以放寬了承包土地政策,承包到期後在延3O年不變,也就是說從第一輪到結束在延30年一共是75年承包合同都不變。

至於量出多或少那已經是在承包合同範圍內,與多少並無關係,我國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確指出,不管任何人不得侵犯農民承包的合同,如果村集體收取了多餘土地確權款,已經權侵合同法,村民可向地方人

民法院上訴,因為中央已付於農民延包權。所以村集體無權在承包合同多出的土地收取費用。


河水淌響


確權後你怎麼還有多出的土地?應該是沒確權的土地吧?沒給確權的土地多數是開荒地河灘地?

這都是集體所有,村裡有權收費,因為這不是你的地,往小了說你是屬於私自開發荒地大了說你是侵佔集體土地可以定性為村霸,目前正在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和村霸。所以說這土地不是交不交錢的問題。


山野幽谷


你好,你問土地確權後,多出來的土地繼續耕種,村裡收費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這說明了土地多出來不是一點點,而且你也認同多出來了。既然多出了,那麼多出來的就要確權給別人或者成為村集體土地。

如果多出來的確權給別人,那你當然沒理由免費耕種別人家土地,別人應該收回去或者在別人允許的情況下你出錢租種。

如果多出來的土地成為村集體土地,你想耕種,村裡同意的情況下租種也是可以的。

總之一句話村裡收費是合理的、合法的。

具體收多少你們可以根據具體的市場行情協商。


桂先斌


你好,我是80後農人新生活,不合理,因為確權的土地屬於承包地,是屬於村集體的,不能用於買賣!一般土地確權之後土地變多或者變少,與原來的土地面積相差不是很大的話,基本上不用擔心。但如果是多出來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數量較大,就要申請重新進行實測勘查,並在現場進行監督,如果確實數據屬實,那這就是你的確權面積。

因為以前的土地證上的面積多是人工拿皮尺測量,而現在都是採用的衛星定位測量,本來測量上的誤差就不能夠有效避免,只能儘可能精確。

另外還有一些歷史原因可能導致土地面積變多,比如有的地方過去算承包地面積是不算田埂的,後來因為技術進步的原因把土地整合了。因此如果本次確權土地多了,只要在確權證上註明“承包地二輪合同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就行了,村裡面要求你多交錢當然是不合理的。






80後農人新生活


我國農村所有制是集體所有制,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村民有權利承包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一輪成包是從82年開始到97年結束,第二輪從98年到2o28年結束,中央在大政策上以放寬了承包土地政策,承包到期後在延3O年不變,也就是說從第一輪到結束在延30年一共是75年承包合同都不變。

至於量出多或少那已經是在承包合同範圍內,與多少並無關係,我國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確指出,不管任何人不得侵犯農民承包的合同,如果村集體收取了多餘土地確權款,已經權侵合同法,村民可向地方人

民法院上訴,因為中央已付於農民延包權。所以村集體無權在承包合同多出的土地收取費用。


茶農曹樂樂


現在農村正在三資清理,長期霸佔土地不交錢的,全部依法處理。收回的土地以競標形式流轉使用!


山東紅橡樹亮哥


我們這裡土地確權後,根本沒有多餘地,沒確權之前的荒山都開墾了,確權時都確到誰開墾就歸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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