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銀河家盈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經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經理的相關信息

注:-

3. 離任基金經理的相關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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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開通直銷平臺轉換業務的公告

為更好地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0年2月6日起直銷平臺(包括網上直銷系統和直銷櫃檯系統)開通銀河中債-1-3 年久期央企 20 債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銀河中債央企 20 債券指數,基金代碼:007155)與銀河銀富貨幣市場基金(簡稱:銀河銀富貨幣,基金代碼:A 類:150005;B 類:150015)、銀河錢包貨幣市場基金(簡稱:銀河錢包貨幣,基金代碼:A 類:150988;B 類:150998)的轉換業務。

一、轉換業務機構

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和直銷櫃檯系統。

二、轉換業務辦理時間

辦理基金轉換業務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暫停轉換時除外)。具體辦理時間與基金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

三、轉換業務規則

1、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於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於可申購狀態。

2、基金轉換採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申請受理當日各轉出、轉入基金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進行計算。

3、單筆轉換轉出份額不得低於 10 份。

4、如果某筆轉換申請導致轉出基金在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餘額少於基金最低保留餘額限制,則該部分轉出基金的基金份額餘額將被同時強制贖回。

5、單個開放日基金淨贖回份額及淨轉出申請份額之和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鉅額贖回。發生鉅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並且對於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採取相同的比例確認(另行公告除外)。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將不予以順延。

6、轉換後,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時間將重新計算,即轉入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基金份額被確認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四、基金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和轉出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補差費用兩部分構成。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隻基金的申購費率差異情況和贖回費率而定。基金轉換費用由投資人承擔。

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於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申購費用補差為按照轉出基金金額計算的申購費用差額;當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於或等於轉入基金申購費率時,不收取申購費用補差。

1、 轉換補差費率

2、 轉出方贖回費率

五、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將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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