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法治”國家,為何百姓還恨它?

盜德高點


為何說秦亡於“法治”?我認為原因為下:

  • 秦始皇統一全國,並沒有在滿目瘡痍的土地上“與民休息”、休養生息,而是濫用民力,北築長城,南開五嶺,修驪山陵墓,建阿房宮。

  • 兵役制度沒有調整,秦統一全國之後,仍按照原先距離發送徭役;陳勝、吳廣就是因不能按時到達服役地(違令均斬),遂揭竿而起。

  • “法治”過於嚴苛,新朝始建,思想動盪,不適用新朝統治。


總的來說,“秦法嚴苛”,這是歷史公論。雖然是歷史公論,但也不能忽略“法治”對於秦國(未統一之前)的歷史意義,尤其是正面的歷史意義。


1、“法治”於秦國的好處,可參考商鞅變法的持續影響。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就以“法治”為國家統治底色,法治之嚴苛,為列國之最。可一個例子為佐證,即商鞅初行變法,對孝公太子、孝公兄長(公子虔)違背變法條例的處罰,太子流放、公子虔處型。商鞅變法初始就是不避貴族,自上到下,觸犯即處罰,有功即獎賞。秦的“法治”是針對每個國家公民的,而非針對平民的“法治”。


商鞅雖亡,變法不亡。自孝公至秦始皇皆尊秦法,才有最後的秦王朝。當然,正是由於全面深刻的變法,使秦迅速強盛起來,進而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國家。這是秦制面對社會動亂、國家分裂時期的好處。


2、興於“法治”,亡於“法治”。

六國既亡,急需新的統治制度。為此,秦始皇首創皇帝制度,中央施行三公九卿制度,地方輔之以郡縣制。這樣看來,一個完整的國家體制已經完善。


雖然土地已經被收服,然而人心卻難測。再加之,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秦王朝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思想來收服天下民心,六國貴族仍蠢蠢欲動、渴望恢復貴族統治。秦王朝的“法治”面臨山東六國人民的心裡挑戰。秦是戰國時期變法最為徹底、完善的諸侯國,其餘山東六國雖有變法,卻皆為表面,或因主持變法之人去世、去職中斷,始終難以觸動貴族根本。


秦的“法治”並不適用於統一國家,尤其是思想動盪的統一國家。秦王朝急需一種思想來收服天下知識分子,然而,秦王朝並沒有找到。這就導致秦法過於嚴苛,百姓難以承受,遂揭竿而起;六國貴族找準機會,反叛秦朝統治;再加之,秦王朝內部問題諸多。


最後,秦二世而亡。


以上為我的答案,謝謝~


高覃


秦朝是“法治”國家,為何百姓還恨它?

秦王嬴政上位之後,他以一己之力橫掃六國成為了歷史上第一位達到了大一統的皇帝。而在他的在位期間做了很多的事情,他統一了度量衡,為百姓造福了很多的事情。而他又頒佈了許多法律,完善了許多法律。

那為什麼他在一世之後,秦朝就迅速走向了滅亡。秦朝的法律制度是比較健全的。甚至說可以比較嚴苛,那麼秦朝是不是法治國家?他和現在的法治國家差了多遠?

一、歷史因素

從秦朝的歷史來看,秦朝是經過商鞅變法之後,逐漸的一步一步強大起來。而嬴政帶領秦朝的鐵騎踏破了六國的國門。完成了天下大一統。我們都知道秦國的法律是出了名的嚴苛,如果把秦國的法律放到現在也是非常的嚴苛。如此嚴格的法律。他為什麼稱不上法治國家,百姓為什麼要如此的恨他?如果按現在的概念來算,法治國家和依法治國是一樣的,依照法律治理國家,秦朝算得上。但是有一點除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秦朝雖然說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卻把皇帝排除在外。在當時皇帝有著非常大的權力,他可以更改修改,頒佈新的法律制度。

二、秦朝的法律過於嚴苛

在秦朝違反法律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大的。輕則身體受傷,重則性命不保。正所謂物極必反,如果一個東西辦的過於嚴厲,那麼就會產生與它相反的效果。秦朝恰恰是因為他的法律過於嚴苛,雖然他在統治下,但是已經沒有民心了。最後農民起義爆發來推翻了他的統治,這個也從側面驗證了他的法律制度過於嚴苛。如果不是法律制度過於嚴苛,那麼陳勝和吳廣的起義興許就會沒有。而這個導火索沒有,興許秦朝的統治會往後延續一些時間。

三、秦始皇的統治問題

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秦始皇追求的是長生,他想把秦朝統治一直延續下去,他想自己長生不老能一直統治著秦朝。但是因為這種思想,以及他服用的各種仙丹類藥品,加速了他的去世,現在知道了是各種礦物質以及有毒礦物質的集合體。他經常服用這些藥品,他的心思不在治國之上。而到後來趙高專權,也造成了百姓痛恨他的原因。好不容易戰爭結束了,統治沒有多長時間,戰爭又開始了。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百姓民不聊生。過不上好日子,所以百姓才痛恨秦始皇。也痛恨秦朝的法律。


點史成器


縱觀中國歷史,朝代更迭,並不在乎什麼制度,關鍵是看執政者體恤民意,還是獨裁專行。執政者言行比較,關鍵是“行”。“言”誰都會說的好聽,沒有實際行動,不解決民之疾苦,又有何用。何況還有苛政?。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秦之滅亡是最好的證明。這就是“秦朝是法治國家,老百姓恨它”的緣墳。


老兵4200


我們知道,桔樹,在江南生桔。在江北生枳。同樣是桔樹,但結出的果實卻不同,為什麼呢?因為地理環境不同,氣候不一樣,它適應不了當地氣候,不進行嫁接改良,自然生不出甜桔來!

事物是通理的。秦朝的法制改革自商鞅開始,對秦國進行大規模徹底的改造,用法制代替宗法,可以說即使在現在也是一種理想的治國方略,而秦國的郡縣制度更是先進的治理國家行之有效的制度設計。

秦始皇執政後,在法制上更加嚴酷,但在治理六國上卻沒有與時俱進,反而強行推行酷刑,沒有適應時代的發展。

但秦始皇卻在其它方面推行統一的理念,如度量衡,文字,幣制統一,車同軌,,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在官僚體制建設也做出了巨大貢獻,在對外戰爭方面大興土木,築長城,也有效地防止了遊牧民族的侵襲,在當時來說已基本上符合現代國家模型,可以說是十分先進的。

但是任何一個制度的建立從來是社會發展很難同制度建設同步,或者超前,或者落後,需要幾代人甚至十幾代人持續努力,反覆實踐,才能逐漸與時代同步。

秦朝也一樣。

秦朝統一後,制度建設還不穩固,六國貴族階層雖受到嚴重打擊,但勢力還在,新興地主階級雖已掌權,但還不穩固,農民還沒有享受到新政帶來的好處,法制建設滯後,沒有與時俱進,遊牧民族不斷趁機南侵,騷擾邊疆。

秦始皇壽命太短,秦二世治國無能,宦官勢力強大,士族勢力勢微,秦統治者又大興土木,不釁國力,好大喜功,建皇陵,建皇宮,修長城,再加上下盤剝,政令不通,社會管理混亂,新朝雖建民眾沒有獲得感,反而加重了壓迫,連坐之風盛行,幾種壓力疊加,當壓力過於大,一旦有一個喧洩口,便會噴薄而出。

這可以從後代對秦朝的得失進行了分析,我們看到古人對郡縣制還是進行了正面的評價,如柳宗元的《封建論》等可以看到,法制需要與時俱進,而不可因循守舊,而且治理國家是一個系統工程,需全面跟進,才能治理對,獲得民眾支持!



狼煙一九三一


我認為一個國家的民心所向最重要的不是看它的法制有多麼健全,而是看它籠絡民心的程度。

大秦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君主制的中央集權國家,為了鞏固政權,法制不斷完善,但是秦朝的法律是基於戰國社會的法制圖存,是典型的戰時法制,它相對而言比較苛刻,適用於基於戰亂時代的治理,但是人民無法接受,百姓敢怒不敢言,積怨越來越深,最終導致了秦末農民起義。

此外,嚴苛的法律對人民造成了嚴重的負擔,有些官員徇私舞弊,利用職權,加大對人民的剝削,使百姓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總而言之,它的律法雖然嚴苛,但是它開創了我國法律治理的先河,順應了時代的需要,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北沫雨


一個法治國家的根本標準是:

國家的權力——具體到封建帝制,那麼就是皇帝的權力——能夠受到法律的約束。

你覺得秦始皇、秦二世和趙高這些人,他們的權力是被法律約束了嗎?

法治國家,不僅要求老百姓遵守法律,也要求國家在行使權力時,也能遵守法律。

其完整的定義如下——

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然而,古代的社會情況是:

老百姓被殘暴的律法所剝削,而皇帝們作威作福。所以,無論如何秦朝都和“法治”沒關係。這種“法治”,治的是老百姓,而不是秦始皇。

總的來講,老百姓痛恨秦朝原因有很多,原因並不都在於法律。

至於對“法”的清算——主要還是儒家學者的態度。秦朝的思想政策是“以吏為師、以法為教”,以此終究先秦私學繁盛的時代。

其實也就是全方位的思想控制。那麼,等到秦朝被推翻後,隨著儒家勢力的崛起,對這種思想控制政策自然也就有諸多不滿,抨擊實屬正常。

總而言之,請你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分析問題,不要問這種智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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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治是建立在亂世之中的,它對秦統六國助力之大不可言表!但秦之法卻在統一六國後有失初衷,推行嚴法苛政,並沒有讓利給普通百姓,特別是六國之百姓。加上捐稅重賦,大興土木等極端措施,最終導致秦的滅亡。法為基,民為天,上下求和,才是國家發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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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呢?是因為民心喪失,並不是因為什麼秦朝法制嚴苛。普通平民能懂得什麼“法治”還是“人治”。他們只在乎自己能不能吃飽穿暖。有沒有戰爭,能不能開開心心平平安安的過日子。秦朝以嚴苛的律法治國這個沒有任何問題。而且自從“商鞅變法”之後,秦朝的律法頗有一些“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意思。所以說平民是喜歡秦朝法制的。不喜歡秦朝法制的是那些特權階層。這也就是說秦朝百姓厭惡秦法純屬子虛烏有。

百姓為何排斥秦朝呢?原因也非常簡單。那就是因為沉重的勞役。首先經歷了秦朝統一六國這段兵荒馬亂的時期之後,天下百姓都十分渴望過和平安寧的生活。但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之後並沒有選擇休養生息。而是直接馬不停蹄的開始對外擴張和基礎建設。這就和老百姓所期望的安穩太平的日子所相互違背的。所以秦朝百姓自然會對朝廷有所不滿。而且不管是對外擴張還是基礎建設都需要百姓出錢出力。這對於長期經歷戰亂的百姓來說更是難以接受的。

但坦率的來說,秦朝始皇帝的政策措施都是錯誤的嗎?也不盡然。首先秦始皇修築長城是沒有任何錯誤的。畢竟匈奴對於中原的威脅是時時刻刻存在的。秦始皇雖然派蒙恬打的匈奴狼狽逃竄。但匈奴人機動性太強。沒有長城的保護,中原百姓就要時刻受到來自匈奴人的威脅。所以修築長城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利國利民的。另外秦始皇修築靈渠也是十分必要的。要知道南方之地一直都是動亂多發的地區。秦始皇想要杜絕動亂的爆發。維護國家的安定團結,那就需要多加強交流。而秦朝時期的交通問題也是極大的阻礙。所以秦始皇修築靈渠目的就是加強南北交流。這也是利國利民之舉。

為什麼百姓厭惡秦朝呢?就是因為他們只看到秦朝不停的徵召勞役,但他們不懂修築長城和靈渠的意義。當時老百姓都大字不識一個,他們根本不懂這其中利國利民的道理。他們只知道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影響。而秦始皇貌似也沒有和老百姓解釋的興趣。他只是暴力的徵召百姓,疏忽了教育。這就導致百姓和朝廷的矛盾加深。再加上原六國餘孽四處散播謠言,這就導致秦朝的聲望日漸降低。最終所有的不滿在一個臨界點爆發了出來。

事實上秦始皇真正的“暴政”可能就是鋪張浪費的修築陵墓了。除此之外秦始皇的為政舉措還真的沒什麼好吐槽的。說秦朝法制不好的百分之一百都是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待問題。秦朝法制不好為什麼漢朝在建立後會全部搬照呢?而且秦朝的大部分制度在後來的歷朝歷代中都一直被延續使用。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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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統一之後,秦始皇便推行“以法治國”,希望以此來維護封建統治。但是我們知道秦朝在這樣的統治下,僅僅維持了十幾年便被農民起義推翻了。為何當時的百姓會如此痛恨秦朝的這種統治呢?

律法嚴苛,輕罪重罰

在李斯的主導下,秦朝制定出了過於嚴苛的律法,他認為只有輕罪重罰才能有效的防止百姓違法犯罪。但是他卻沒能考慮到在嚴法之下,百姓是否能承受得住。陳勝等人為什麼會起義?就是因為秦法的過於嚴苛,當時他押著900農民前去漁陽服兵役,但是不巧遇到大雨,道路被阻斷了,因此無法按期到達漁陽。那麼按照當時的秦律,延誤到達的兵丁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答案就是處斬!只是耽擱了達到時間,就要被殺頭,可想而知當時的律法有多麼的嚴酷。由此可見,陳勝等人的起義完全是被逼的,若是秦法規定延期到達的新兵丁,只是打上幾大板以示懲戒的話,相信陳勝等人也不會冒著滅族的危險起義反抗了。

獨尊法家,禁絕百家

對於法家以外的學說,秦朝採取的是一種嚴厲打壓的態度。為了徹底的禁絕其他的學說,秦始皇開始禁止私學,只允許朝廷公辦的學堂存在,就是為了把人們的思想統一到法家上來。除此之外,還在全國各地大量的焚燒法家學說之外的一切書籍,只留下醫藥和一些實用性的書籍。

甚至當時規定,只要被發現有人在私下談論跟法家無關的學說,諸如《詩》、《書》等之類的典籍,就要被處以極刑。若是官吏包庇或知情不報的話,將與之同罪。秦朝採取這種極端的做法來禁錮人們的思想,必定會導致人們的不滿和憤怒,從而激化出各種矛盾。

君主集權,獨斷專行

秦朝的法治是針對除皇帝之外的所有人,也就說當時皇帝集大權於一身,可以不顧一切的行使權力,隨心所欲的做任何事情。正如胡亥說的:“吾既已臨天下矣, 欲目之所好, 窮心志之所樂。”也就是說,秦朝所謂的法治最終淪為了君王實現自己慾望的工具。皇帝可以為所欲為,但是群臣百姓卻受到各種嚴刑酷法的約束,這就導致大家敢怒不敢言。

尤其是在胡亥繼位之後,將獨斷專行發揮到了極致,對百姓的刑罰越加的嚴苛,心裡只想著自己享樂,完全不管百姓的死活。最終人們難以忍受,決定拿起武器反抗,推翻了秦朝的統治。


道史


秦朝的名聲在後世具有兩面性,在稱頌其首次統一中國,建立封建制度,統一文字度量衡功績等一系列歷史功績的同時,其統治的殘暴也被後世詬病,稱其為暴秦。而由於苛政壓迫百姓,致使這個威名赫赫的王朝二世而亡。這一切的根源還得從秦朝推崇的“法制”來分析。秦人原本地處西陲,論國力和文明程度是不如東方六國的。一直到商鞅變法之後才崛起於諸侯之中並最終一統天下。雖然商鞅在秦孝公死後就被車裂,但是他制定的法律並未廢止。一直到秦朝滅亡,秦國都在奉行著商鞅的所建立的“法治”。而商鞅制定的政策中,有一部分是加大了對下層百姓的剝削和壓迫的。

一,告密和連坐制度的創立使秦國民風大變。

商鞅自己也說過他的改革目的就是成就王霸之業。何為王霸,引兵東進,與六國爭戰。這就是一種一切服務於戰爭的改革。


在改革中,商鞅創立了告密制度和連坐制度。他規定秦國的百姓每十戶或者五戶為一保。只要有其中一家人觸犯了律令,其餘九家全部腰斬。如果有人發覺自己的保內居民有犯法的或者有犯法 的想法時,就必須去舉報。一經舉報,被告者處死,告密者受賞。哪怕只是猜測這家人可能要違反法令也同樣處理。

因為商鞅有自己的理論,他是持“性惡論”的:只要是人,就都有犯罪的可能,所以寧殺錯不放過。而且商鞅的法令及其嚴苛,在道路上亂扔垃圾都得抓去黥面。(就是在犯罪分子臉上刺字。)這正是商鞅法令的恐怖之處。而這樣的法令其實貫穿了之後的整個秦帝國。就像在地面上挖了無數的陷阱,百姓們在平時生活中都得小心翼翼,同時還得嚴密監視著周圍人的舉動,萬一哪天自己的鄰居犯法了,自己又沒有舉報,那就只能陪著受刑了。告密制度和連坐制度的統治下,秦國社會風氣大變,在日常生活中,父子兄弟夫妻之間恩義全無,因為彼此都在互相監視。

二,賦稅的加重使人民的生存越發艱難。

商鞅的改革弊端之二是重農抑商,法令規定耕種是百姓的本業。如果百姓們從事商業活動獲利的話便要繳納很重的賦稅,因為承受不了各種苛捐雜稅,商人破產後妻子變被收入官府成為奴隸。而奴隸和商人還得服兵役上戰場作戰。由於秦國所有的財富全部是為了軍隊征戰服務的,所以農民的賦稅也很重。據史書記載,秦國向農民攤派的各種賦稅已經佔了農戶種地收入的五分之四。如果兄弟之間不分家居住的話,還得納雙份的賦稅。這樣的法令其實是把人民逼向戰場,因為在秦法裡,只要上陣殺敵才會獲得升遷和賞賜,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通過變法使國家變成一臺瘋狂戰爭機器的同時,秦國的法令也把普通民眾逼向了水生火熱中。

商鞅變法的思想中有一條是“民弱則國強。“一切的律令其實都是把全民當成生產工具和戰爭工具。這也就是商鞅變法在壓迫百姓的同時也使貴族的利益受到損害,最終被秦國派兵殺死後用他自己制定的法律車裂其屍體的原因。對待本國的人民尚且如此,等到秦始皇一統天下的時候,那些六國的遺民就更是悲慘。秦國百姓還可以說適應了幾十年了,六國可從來沒這麼幹過呀。所以統一之後,秦法的弊端就更加突出了。當陳勝吳廣發出:“天下苦秦久矣。”的號召時,百姓們便紛紛揭竿而起,加入反抗暴秦的鬥爭中去了。


三,主張愚民政策。

在中學時代的《過秦論》中,有那麼一句話:“於是廢先王之道,墮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指的就是秦代的愚民政策,焚燒諸子百家的書籍,使百姓不能接受新的思想和智慧。就像一頭笨驢一樣只知道圍著秦法轉圈,絲毫不敢越雷池半步。其實這項法令追本溯源還是創立於商鞅。

《商君書》曾有這樣一個觀點:只要百姓都不學習知識了,就會變得愚蠢。從而無法與別人探討國家政策,這樣法令才能暢通無阻。國家也就安定了。可見,愚民政策是商鞅認為能鞏固統治的手段,於是早在秦始皇焚書坑儒之前,商鞅就燒燬過不少諸子百家的書籍,史稱“燔詩書”。


如果說在統一天下之前,秦法 禁止百姓獲取知識的愚民政策在某種程度上穩定了政權並增加了戰鬥力的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統一之後的秦朝仍然遵循著這一套方法,這就說不過去了。民如水,君為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秦朝百姓在苛捐雜稅和嚴刑峻法的壓迫下早已痛苦不堪,秦王朝卻不知變通,依舊採取愚民政策,勢必擊起百姓的怨恨和反抗。秦朝的法制思想來源是商鞅變法中的各種律令,所以百姓苦於暴秦壓迫,怨恨的也是秦朝刻薄寡恩的法律和殘酷的統治手段。


總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大致明白秦朝百姓的生活狀態其實是很辛苦的。商鞅變法是歷史上一次偉大的革命,這毋庸置疑。但萬物都有兩面性,秦國法令的締造者是商鞅,這次變法雖然使秦國由弱變強,所向披靡,最終統一了中國。但於此同時,法令的弊端也被一起繼承,直到秦二世時代,天下百姓終於奮起反擊,強大的秦帝國也瞬間崩塌。雖然很多人認為商鞅的變法只是得罪了貴族勢力,但這是不準確的,應該是得罪了全民。只是貴族們殺死商鞅後,仍然使用那一套律令來對付百姓,並且大有變本加厲的勢頭。所以秦朝雖是法制,但百姓卻恨透了。


秦法嚴苛,把百姓們逼上了造反的道路,這也讓後來的漢朝統治者吸取了教訓,這才有了漢朝廢秦法,行黃老之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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