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懷的前男友七個多月的孩子,該不該離婚?

有一種格調叫做我


講一個身邊的故事,真實事情:

五年前,單位來了一個女同事,很漂亮,經過接觸瞭解,追她的男友不少,後來,確定了一個,都快要結婚了,但是,也不知道啥原因,又分手了。


讓人意外的是,三個月後,她火速嫁給了一個追了她八年的高中同學,大家都非常不理解,那個同學有點禿頂,長相真心不咋樣,就是人比較本分、老實,結婚的時候,我去參加了,真心覺得她老公配不上她,覺得她是鮮花插在牛糞上,當大家都不理解的時候,三個月後,她又離了,原因是,肚子裡已經有孩子了,且是前男友的,老公知道後,痛苦了好一陣,還是沒法接受,就離婚了。


後來,聽說這個漂亮前女同事(結婚後沒多久就離開單位了),自己一個人帶孩子,也挺悲苦的,還經常靠做微商生活。前不久,去幼兒園結兒子的時候,竟然神奇地碰到她,跟我打招呼,差點沒認出來,變化很大,她說,自己的孩子也在這個幼兒園,聊了一會,才知道,她還是一個人帶孩子,因為是兒子,不好找,雖然漂亮,但是,男人看到她一個人帶一個男娃娃,都躲避的遠遠的,如見到洪水猛獸希望,我真心覺得,她自從有了孩子後,雖然憔悴了很多,但依然是那麼漂亮,然而,一個孩子,改變了她的生活就和婚姻……


說這個真實經歷,是想說,女人啊,有時候容易犯糊塗,你懷了別人的孩子,還找老實人接盤,真的不厚道,這樣對自己,對老公也是一種傷害,與其如此,還不如如實地說出來,告知,他願意接受你肚子裡的孩子,就結婚,接受不了,就拉倒,彼此不要互相傷害,更不要隱瞞,不然,就是害人害己,我這個前漂亮女同事,也是如此,導致後來的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

所以,提問者,正常男人,面對老婆肚子裡懷有別的男人的孩子時,自然沒法接受,如此,還不快快離婚,要把孩子生下來,你當後爹呢?一次被綠不夠,還想終身被綠嗎?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你新婚的妻子懷了前男友的孩子,而且懷孕七個月了,才告訴你,你現在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該和她離婚。我只能說,這個問題,一般的男人無法容忍,基本上都會採取離婚的方式結束。

但是也有例外。記得有個高中同學,家裡比較困難。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大學,於是回到老家務工。到了成家的年齡,由於家裡窮,拿不出彩禮,一時沒有找到對象,這時,鄰村一位在城市打工的女孩子,不知什麼原因,挺著大肚子回來了,她家裡人著急,急於找下家,於是託人找到那個同學。開始,他一萬個不同意,但是,禁不住自己父母的軟硬兼施,最終答應娶了那個女的,沒幾個月,女人生了個兒子,他的父母倒是沒有一點的不樂意,還把孩子當成親孫子。

後來一家三口過的很好,男人也不知不覺中把這個孩子視為己出,女人很感激,但始終沒有告訴孩子。別人有時候側面開玩笑,問孩子像誰,孩子也很機靈,說他像奶奶。如今孩子已經上七年級了。女人很會持家,家裡日子過的紅火,她特別尊重公婆,我那同學現在一點也不後悔,直說娶到了一個好媳婦。現在計生政策放寬了,他們正準備生個共同的孩子。

這個故事說明,男女之間的姻緣,有時候就那麼奇怪,可能你不想要的,往往就賦予你。可能在開始的時候,你抗拒、抵制,但是當你真正融入其中後,可能實際情況和你的當初的認知與判斷,不是一回事。比如我那個同學,如果不是他父母的作用,加上他自己的實際需要,勉強了自己,說不定也就錯過了一樁好的姻緣。

同樣,從你的新婚妻子懷了別人孩子這件事來看,有這麼幾點需要劃重點的:一是你們之間很相愛,並且已經有了越軌之事。二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你們都誤以為是你的孩子,便放任了這種結果,沒準還偷著樂呢,否則,怎麼可能孩子都七個月了,你和你家人都看不出來。三是你的新婚妻子以為你值得她託付終身,否則的話,她不會那麼做。因為紙是包不住火的,懷著別人的孩子,和你結婚,這需要多深的愛,多大的勇氣,否則不是自取其辱嗎。而且不出意外的話,她可能把最不好的結果,最壞打算都準備好了。

眼下你怎麼辦呢?離婚當然是最簡單、最粗暴,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是,採用這個辦法也有明顯的負面作用,那就是,新婚家庭婚姻的破滅。如果你不打算要這個新婚家庭,那麼可以採用這個簡單有效辦法。

基於以上簡要分析,以及你們事實上要面臨很多棘手的問題,我的建議是你們認真談一次,看她有無悔過之意,如有,倒是建議你們繼續相處。如果你們之間的感情不足於彌合由此帶來的分歧,那麼,離婚就是最好的選擇。


活出一種境界


如果你不知情,婚後才發現的,說明她不誠實,故意隱瞞懷孕事實,就要考慮離不離的問題了,這是大事,爭求父母意見後在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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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不準離婚。否則你是違法。你可把這孩子當成是抱養的,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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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離婚,現在你老婆身體上、心靈上都受著級大的傷害,現在離婚對她太不公平了。應該百般對她好,陪著她度過難關,生下孩子,照顧她坐月子。等月子做完再起訴離婚,因為生下孩子她就無路可走了,作為婚姻過錯方肯定淨身出戶,再加上孩子跟你沒有關係,你沒有義務撫養,無需承擔撫養費。所以,你出了口惡氣了,拿著財產和房子快樂的去撩妹吧。你前妻需要獨自撫養孩子,不過你可以慫恿她去告她前男友,要求她前男友給她支付撫養費。這種事一告一個準,法院絕對支持。再報綠帽之仇。最後利用本地線下街推媒體(大媽),將這對無恥男女的事蹟添油加醋分為八級在本地循環傳播。又能塑造你被害者好男人的形象,再找個良家姑娘過日子不成問題。最後用自己的餘生見證她們的悲慘生活就可以了。


喬騏


如果證據確鑿是前男友的孩子,離不離婚,取決於你自己的態度。不過因為這個問題不離婚,就看你以後會不會有心理陰影,要不然以後早晚想起來就彆扭。


三峽客


在說笑話,妻子早懷孕你能不知道?如果真是這樣,……還是不要離了,離了你連懷別人孩子的老婆也不一定找到。


放下179008620


我的觀點是:

第一種情況:新婚妻子懷上孩子七個多月,那應該是在結婚的時候你已經知道她懷上了,只是你誤認為是自己的才給她結的婚?或者說,她沒有告訴你,這個孩子不是你的。如果這樣,我覺得沒必要繼續過下去。

第二種情況:反過來,如果你知道她懷上孩子了,而且也知道不是你的,你還給她結婚,現在不是你問該不該離婚的時候,應該在結婚之前決定才是最好的。

所以,我按照第一種情況回答。

人品問題

我覺得妻子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懷著別人的孩子給你結婚,試圖以假亂真,這種行為本身就很不道德。拿開她和你的關係不說,懷上別人的孩子都騙人說是你的,這得多有心機,人品有問題?所以,從人品上來說,你也不能和這樣的人結婚。

現在,她是懷著別人的孩子試圖說是你的,給你結婚,還不只是騙人的一樁事,她這是在騙婚、騙取你的信任。而且孩子的事是最大的騙局。

因為,孩子的事即使你剛結婚時不知道,遲早會知道。等到你養這孩子給他有了感情的時候,你說你是認還是不認呢?

所以,妻子如果想給你一起過日子,還是應該坦白告訴你,哪怕面臨著你不接受,也得告訴你,這是原則問題。所以,她在原則上犯了大忌。她應該把主動權交給你,讓你來裁決你們的有關係是否繼續。

如果這樣的話,可能很多男人接受不了,就放棄了。但,如果你是真的很愛她,也許會選擇和她一起過日子,你們還可以生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現在情況卻不是這樣。

愛她的程度和自己的承受度

所以,現在需要你做的事就是,自己坐下來好好想想,你到底愛不愛她,你對她的愛能不能讓你不計較她犯的錯,甚至你能不能在她生下來孩子後,你能不能視如己出,能不能坦然接受孩子不是你的,會不會在乎,她沒有早點告訴你。

如果這一要都不能抵擋你來愛妻子,那你就需要和你自己和解,把這所有種種都放到一邊,和她重新開始。把那個孩子當成愛她的一種表達方式。

如果做不到,索興就分開吧,相比以後你已經把孩子養大,孩子離不開你了,你還不能接受,好的多。

人不一樣,同樣的事情會有不同的選擇,就看你有多大的胸懷,你對她有多愛。


初心微視界


她懷孕七個多月(都快生產了),你公然

不知道!你的眼睛翳障未免大厚了!


廣法居士


你說妻子懷的是前男友的已七個月,請問你和你妻子沒有談戀愛嗎?如果是你們在戀愛期間你妻子與前男友亂性懷的孩子,你那妻子不能要,對愛不忠誠你也不會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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