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員工有什麼區別?

東友律師事務所

一、簽訂勞動合同對象不同:

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正式工:正式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從事的工作不同:

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正式工: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三、工作的穩定性不同:

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屬於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有勞務需求的公司,當公司崗位穩定後,勞務需求消失,勞務派遣工就可能會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

正式工: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閉裁員導致失業,其他情況正式工可以一直穩定工作。

四、福利待遇不同:

雖然《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但在我國仍有很多企業對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採用基本工資相同但福利、待遇不同的方式區別對待。


東友律師事務所

1、勞務派遣工是勞務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建立的勞動關係。勞務公司是企業法人性質的社會機構、勞務公司主要經營勞動力的輸送,賺取勞務合同費並向用工企業簽定勞務合同關係。勞務派遣工就是勞務公司的員工,與用工企業沒有任何合同關係。

2、企業的正式員分為;合同制員工、無限期員工 ,他們直接與企業簽定不同勞動合同關係、可以享受企業福利。

根據以上合同關係的不同,勞務派遣工是不可能享受用工單位獲福、只能享受勞務派遣公司福利。謝謝你的題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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