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被幹警帶走,兒子送錢到法院“贖”老媽

“我自己已經沒希望了,但我希望我的孩子能走出大山,過得很好”

“再貴的學校也要上,一定要給他最好的教育條件”

“我的兒子不爭氣,哪像您家的事業有成,樣樣行……”

這些話我們可能在生活中、電視裡等不同地方聽過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所有家長的心願

可是有的人卻要捫心自問

作為家長的你,對孩子會造成什麼影響呢?

作為兒女的你,對得起自己的年邁的父母麼?

近日嵩明法院執行的兩起案件,被執行人都愛自己的孩子、父母,但因為不誠信的行為,給孩子塑造了非常壞的榜樣,又讓老父母操碎了心…

在李某與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嵩明法院審理後判決:李某償還程某借款本金1.9萬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程某向嵩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9年7月,在法院幹警主持下,李某曾與程某達成和解協議,承諾每月償還程某2000元,十個月內全部還清,並寫下保證書。那天過後,李某確實還錢了,但居然每月僅還100餘元給程某,這下程某可不樂意了。

2020年1月8日,幹警前往李某家中,李某正在上中學的兒子給幹警開了門,當時李某正在臥室酣睡。幹警進門後,李某兒子立即去叫醒了正在熟睡的媽媽。見李某的兒子還小,考慮到當面處理恐怕對孩子有影響,幹警便帶李某前往附近的某銀行處理案件。

“老赖”被干警带走,儿子送钱到法院“赎”老妈

李某上警車後,稱想和申請人再次協商。執行幹警表示:“1萬多塊錢你已經拖了那麼久,我們要怎麼相信你?”由於還有另一起案件要執行,幹警便暫時帶著李某前往下一個執行地。

幹警到達目的地,高某與其70歲的老父親在家。

在高某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嵩明法院審理後判決:高某賠償劉某借款本金10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劉某遂向嵩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老赖”被干警带走,儿子送钱到法院“赎”老妈

2019年6月,雙方曾在幹警主持下達成和解協議:由高某償還劉某11萬元。自6月起開始償還,每月償還5000元,共償還22期,還完為止。如果高某未按約定履行,自願接受拘留、罰款等處罰。

但白紙黑字並沒有什麼用,當天過後,高某從未按照協議履行。

“老赖”被干警带走,儿子送钱到法院“赎”老妈

執行當天,高某見到幹警後,稱要一次性還清所有案款,只是因為有工作和生意要做。走之前他要與老父親說幾句話。隨後,高某被帶上警車。

回到第一個案件,在李某被帶走後。李某的兒子心急如焚,一路上給李某打了無數個電話。高某和李某在警車上反省,又經幹警釋法明理,終於,李某讓兒子從家中帶了2000塊錢償還給程某。至於高某,打了電話給親戚,帶來4萬元償還劉某,剩下的按照先前協議繼續履行,兩案就此暫結。

“老赖”被干警带走,儿子送钱到法院“赎”老妈

李某兒子心急如焚,高某對父親的牽掛也顯而易見。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除了不能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之外,對自己的子女也是影響巨大,最高法就在《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有規定:老賴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另外,如果父母是老賴,對子女生活學習都有影響。切莫讓他人指著你的親人說:“他/她的爸媽/子女是老賴。”

注:文中“老賴”特指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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