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零口供”翻案,毒販被判死緩

41歲的鄢冰(化名)曾想通過“零口供”逃脫法律的嚴懲,但敗在了檢察官的手中。日前,鄢冰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這次入獄,距離他1997年因搶劫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刑滿釋放,不過才一年半時間。

“這是一起很特殊的毒品案件,鄢冰將毒品販賣給周安(化名)、謝文(化名),沒有現場繳獲毒品,且其中兩人拒不認罪,還有一人供述不穩定。”承辦人岳陽市檢察院公訴一科檢察官袁帥介紹說。

為了突破該案,檢察官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終於找到了突破口。

補充偵查找到“漏洞”

“要想‘零口供’定案,必須重構案件證據體系,把重點鎖定到客觀證據上。”這是一名資深檢察官,面對“資深”犯罪嫌疑人的職業反應。

經過反覆研究,袁帥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要重點調取小區監控視頻……目的是擊破犯罪嫌疑人自我辯解的謊言。人去沒去,電話打沒打,車子回沒回,客觀證據不會說謊。”他列出的退補提綱,既詳細又完整。

鑑於退補偵查時間緊,待查事實多,且所取證據要相互關聯、形成鎖鏈,他也一併介入引導偵查。

“每一份客觀證據都要與已取得的言詞證據進行比對,從而找出言詞證據的漏洞。”在濾鏡般的細緻審查中,“漏洞”很快出現了。

拒不開口的鄢冰,對與周安聯繫、見面、販賣毒品的事實一概否認……但手機通訊記錄顯示,兩人聯繫密切。

可即便是這樣,鄢冰依然“守口如瓶”。“鄢冰是累犯,自認為不承認就可以逃脫罪責。但事實上,即便他本人不承認,但相互聯繫的事實已經很清晰了。”袁帥說。

同時,據謝文交代,他當天開車同周安去長沙,在鄢冰處購買了兩公斤毒品,回岳陽後直接開車到了周安家中。

而周安家所在小區監控視頻顯示,當天周安、謝文及其所駕駛車輛根本沒有在小區出現。

“你們到底去了什麼地方?”面對檢察官的追問,謝文表現出慌亂遲疑。而車輛軌跡顯示,他們當天到過其他幾處地方。

同案人因畏罪心理提供重要線索

面對謝文的遲疑反覆,袁帥同偵查人員認真分析,認為謝文的供述是個“突破口”。

“謝文存在畏罪心理。”這是袁帥的經驗判斷。為此,他前後三次到看守所提審謝文,先拿客觀證據指出其供述中的邏輯漏洞,再耐心勸解,做其思想工作。

“他開始不為所動,但瞭解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後,當即改變了認罪態度。”

終於,案件“疑點”一一解開。謝文交代,他同周安開車回岳陽後,因急於變現,周安當即將毒品賣給了幾個“下家”,並沒有回周安的住處……

隨即,袁帥同偵查人員一起找到“下家”,對周安送毒品的事實全部予以證實,並對周安向鄢冰購買毒品的事實予以印證。

“本案中,謝文因為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院根據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判了11年有期徒刑,而拒不認罪的周安,同鄢冰一樣,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案子更積極的意義在於,通過辦案告誡所有毒品涉案人員,別存有僥倖,別抱有幻想,即便‘零口供’,那也跑不了。”袁帥說。(記者 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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