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大社保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無期

吉林特大社保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無期

(視覺中國/圖)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社保系列詐騙案(相關文章《退休“生意”:吉林市社保詐騙案調查》首發於2018年10月18日《南方週末》)一審宣判,主犯劉沁一被處以無期徒刑,4名從犯分別獲刑6個月到14年不等。

2019年6月4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劉沁一等5人所涉詐騙罪案,這是吉林社保系列詐騙案中的“主案”,該系列詐騙案涉案人員大都是“中間人”,他們共同構成一條辦理社保的“食物鏈”,由下家將從受害人處收取的辦理費層層交給上家,最後交到曾在吉林市就業局工作過的劉沁一手中。劉因此被指控以虛構事實能幫人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由,詐騙近600人共計3279萬元。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中院認定劉沁一為主犯(其他人皆為從兇),由於詐騙金額特別巨大,受害人眾多,且沒有退賠行為,其被判處無期徒刑;劉沁一的助手、曾冒充社保工作人員的李月獲刑12年(劉沁一的直接下線、“中間人”姜秀玉獲刑14年;姜秀玉的下線鄭廣文獲刑13年。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顯示,姜秀玉、鄭廣文在介入劉沁一詐騙案數年前,還夥同他人幫數人成功辦理了社保,騙取了鉅額國家養老金。

與5個月前開庭審理時一樣,中國庭審公開網對該案的宣判進行了直播。南方週末記者在直播視頻中發現,該案主犯劉沁一併未出現在法庭上,其他4名被告人則出庭,其中鄭廣文、李月當庭表示上訴。

2019年6月27日,該系列詐騙案所涉“中間人”孫旭等7人在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受審,此外還有2名“中間人”在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受審。有受害人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後兩起案件已先期作出判決。截至目前,該系列刑事案件中被判刑的“中間人”共有12人,這意味著還有部分“中間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11月15日上午的宣判中,量刑最輕的是一名叫劉愛雲的小“中間人”,她因收取的一筆辦理費沒有交給上家而被認定為詐騙,為此獲刑6個月。

南方週末記者 柴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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