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宣判,主犯“小辣椒”獲刑8年

12月21日上午,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南寧“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公開宣判,6名被告因犯聚眾鬥毆罪,分獲兩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小辣椒”陸曉琪獲刑8年,3名17歲未成年人也分獲刑罰。加上此前已經獲刑的5名被告,“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已全部審結。

南寧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宣判,主犯“小辣椒”獲刑8年

▲庭審現場。

21日上午,受審的6名被告年齡在17至19歲之間,主犯陸曉琪年僅18歲。經審理查明,案發前兩天的2月23日,未成年人黃某權(另案處理)在網絡“說說空間”發佈一段自己錄製的“社會搖”四步舞視頻,被陸曉琪發現後,雙方因抄襲問題發生矛盾,在QQ中互相對罵,並約定於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寧市永和大橋聚眾鬥毆。

陸曉琪將雙方互相謾罵、約架鬥毆的信息截圖,併發到由其組建的QQ群討論組,煽動其他成員參與聚眾鬥毆,共同討論鬥毆的具體事宜。陸曉琪鼓動陳某(未成年人)使用煙花、甩炮、沙子、飲料罐等材料製作具有觸地即爆功能的“紅牛罐”。莫越接收到約架信息後,即前往南寧市八中附近的奶茶店集合,並提供沙子給陳某,由陳某將沙子填充到“紅牛罐”中。

南寧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宣判,主犯“小辣椒”獲刑8年

▲主犯“小辣椒”陸曉琪。

2018年2月25日晚10時許,陸曉琪糾集的萬秀一方約50-60人往南寧市永和大橋約架地點行進。到達永和大橋時,萬秀方總人數約為100人。上述人員在行至永和大橋南金磚茶城門口時,與黃某權、方某寬糾集的大沙田一方約20人相遇,雙方人員遂互扔“紅牛罐”,並持刀具、鋼管互毆。

鬥毆過程中,陸曉琪在現場全程參與。莫越將“紅牛罐”扔向對方,並持刀具衝上去與對方人員打架。陳某持一把長刀追打對方人員……大沙田一方人員方某寬被砍傷,經鑑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該聚眾鬥毆行為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暫時性中斷。

南寧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宣判,主犯“小辣椒”獲刑8年

▲南寧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宣判。

法院認為,陸曉琪組織他人在公共場所持械進行人數多、規模大的聚眾鬥毆,該案造成交通混亂,且該案的視頻經網絡廣泛傳播後,對群眾的社會安全感影響較大,社會影響惡劣,莫越、陳某、梁浩、鄧某、黃某禧則積極參與,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鬥毆罪。在共同犯罪中,陸曉琪煽動、糾集人員參與聚眾鬥毆,並叫同夥製作“紅牛罐”為械鬥做準備,且在鬥毆現場全程參與,是主犯且是首要分子。莫越不僅為同夥製作“紅牛罐”準備材料,還在現場投擲“紅牛罐”,且持械參與鬥毆;陳某不僅製作“紅牛罐”,還在現場持械參與鬥毆,均是主犯且是積極參加者。其他3名被告為從犯。

法院一審判處陸曉琪有期徒刑8年,莫越有期徒刑6年,陳某有期徒刑4年。其他3名從犯分獲兩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