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鬧市開槍……梅縣首起涉惡犯罪案件判了!

去年10月18日凌晨,梅縣區華僑城一粥店發生槍擊事件,致一人受傷。

接警後,梅縣區警方出動大批警力摸排線索,奔赴興寧市等地,將逃匿人員悉數捉拿歸案。

近日,梅縣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涉惡刑事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聚眾鬥毆、鬧市開槍……梅縣首起涉惡犯罪案件判了!

先回顧一下經過☟☟☟

事情要從2017年8月說起。2017年8月間,管某因償還賭債,向張某寶借款5000元,到期後卻未按約定歸還。10月17日晚7時多,張某寶找上管某家門追債,並向管某父親說明緣由。得知此事後,當晚9時多,管某電話找張某寶協商並“約架”。

管某將此事告知餘某峰等3人,並糾集餘某峰等7人,攜帶3支獵槍及若干發子彈,駕車到約定地點。期間,張某寶多次改變見面地點。最後約定在華僑城附近一粥店。管某及同伴曾某林先行前往與張某寶等4人談判,雙方協商未果遂產生糾紛,並引發打架鬥毆。

隨後,餘某峰、張某智、劉某胤等人持槍械參與打鬥,張某智、劉某胤分別朝張某寶開了一槍,不料打偏導致另一人受傷和一輛汽車受損。隨即,管某等人迅速駕車逃跑,互相約定不通過電話聯繫,以免警方追查。

此事件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梅縣區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深挖擴線、全面偵查、堅決亮劍。

“在市公安機關指導和技術支持下,我區公安機關出動一批警力,分赴梅縣、興寧等地,先後在南口抓獲犯罪嫌疑人管某鷗、陳某偉、吳某桂等人,依法追繳獵槍4支及獵槍彈10發。”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掃黑除惡辦公室陳警官說。

聚眾鬥毆、鬧市開槍……梅縣首起涉惡犯罪案件判了!

2017年10月22日,民警在一公寓內抓獲管某、劉某胤、張某智、曾某林、餘某峰5人。

近期,梅縣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管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不等。

法院認為,被告人管某等6人因與他人發生爭執,糾集一起,逞強耍橫,持槍械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壞他人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餘某峰、張某煜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曾某林、陳某偉、陳某、吳某桂構成窩藏罪;

管某鷗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

其中,餘某峰、曾某林、吳某桂、陳某偉一人犯數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