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淨網2019#西安一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提供有償性服務為由實行敲詐勒索、搶劫,非法獲利460餘萬 主犯被判20年

新京報訊(記者 馬新斌 張熙廷)新京報記者從西安市新城區法院獲悉,該院今日(12月4日)對一起多次利用“仙人跳”非法獲利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公開宣判,34人獲刑,其中,主犯關某鋒被判有期徒刑20年。

經審理查明,關某鋒2007年開始在西安市火車站附近介紹旅客住店、拉客“召嫖”,其間多次被查處。2016年年底,關某鋒開始通過微信、陌陌等網絡聊天軟件,以提供有償性服務為由,實行敲詐勒索、搶劫、詐騙(以下簡稱“仙人跳”)。

據介紹,2017年6月,關某鋒先後糾集10餘人,以一名“打手”、一名“小姐”、一名“司機”為一組的作案小組,在全市範圍內,多次有組織地進行“仙人跳”。同期,被告人關某強與趙某某等人亦從事此類活動。2018年4月20日關某鋒組建成立了專門為該組織在網絡上“召嫖”、“派單”、“轉單”、記賬的“工作室”,並交予關某強進行管理。

法院認為,“工作室”的成立,標誌著以關某鋒、關某強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已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經查明,被告人手機中共被拉黑1778條手機號碼,非法所得人民幣460餘萬元。

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判決,被告人關某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關某強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餘被告分獲七年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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