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行凶男15日開庭,檢方認為防衛過當

今年4月以來,隨著媒體報道,遼寧撫順一名殘疾按摩師於海義深夜“反殺”入室行兇男子案,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於海義防衛行為是否構成無限防衛權、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

11月13日,記者從於海義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處獲悉,該案定於2019年11月15日上午9時,由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撫順市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

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行兇男15日開庭,檢方認為防衛過當

▲被拽壞的足療店店門

今年44歲的於海義是一名殘疾人,在撫順一家足療店工作。根據撫順市檢察院指控,2018年9月18日凌晨2時許,於海義在其工作的撫順市新撫區五道街某足療店一樓休息時,被害人呂某在店外敲門稱要進店足療,因已過營業時間於海義未給其開門,呂某在門外推動上鎖的大門,欲進入店內。

檢方指控,於海義返回屋內,取出摺疊刀來到大門附近,呂某將門推開強行進入室內,二人廝打起來,於海義持摺疊刀刺中呂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樓休息的叢某、王某聽到聲音來到一樓並撥打120及110,後於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至撫順礦務局醫院,並於醫院內逃離,被害人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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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定於11月15日開庭審理

經鑑定,呂某系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繫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於海義於案發後向公安機關投案。據此前媒體報道,死亡男子呂某當晚是醉酒狀態。

記者獲取的起訴書內容顯示,撫順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於海義行為屬於防衛行為,但鑑於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並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被告人於海義卻使用刀具進行防衛,並致被害人死亡,於海義並非只能採取此防衛行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了僅僅使其喪失侵害能力或終止其侵害行為的程度,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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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義的殘疾人證

11月13日,於海義辯護律師殷清利接受採訪時表示,案發時的監控視頻能夠說明,案發時呂某出現在足療店門外並拽門,動作越來越大,大門劇烈震動,一度將監控視頻信號暫停約1分鐘,“於海義被驚醒後,先是隻穿內褲來到門前與呂某交談,在發現巨大危險、交流未果後,其返回取刀防衛,當其歸來後,呂某已經砸門而入,並主動毆打於海義,於海義開始還有後退動作,甚至被推到冰箱位置,冰箱有明顯震動。”

“結合案發時的特殊時間及環境,加之於海義本身身體存在殘疾的條件,貫徹站位防衛人的原則,且防衛人沒有避讓的義務,再考慮案發後於海義僅捅呂某一刀、積極救治、主動到案等表現,於海義的行為應定性為正當防衛,這樣更符合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殷清利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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