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華藝
漫步史書
因為梳洗是一種刑法呀,梳洗之刑是古代十大酷刑之一。
發明者是朱元璋,梳洗之刑的具體操作手法是行刑者將犯人脫光衣服綁在一張鐵床上,讓其無法掙扎,然後用幾桶燙水澆在犯人身上,把犯人皮膚表層的肉燙熟。
之後再用特製的那種大鐵刷子
先把表層的那層熟肉刷下來,然後再一層層的刷裡面的肉,刷到血肉模糊,刷到露出白骨,刷到犯人一命嗚呼方休。但往往沒有人能夠堅持到刷到露出白骨就魂歸天外了。這一酷刑與千刀萬剮有異曲同工之處,可謂是十分殘忍了。
明朝的犯人若是聽到“梳洗”之刑還不害怕的,那真是神人了。
塵風溪川
因為梳洗大概是和凌遲一樣恐怖的酷刑了刑,所謂的梳洗之刑,是明太祖朱元璋發明的,所用的梳子並不是普通的梳子,其實是一把鐵刷子,刷子全部都是由鐵做成的。
行刑的過程是:先將犯人全部衣服退去,背部朝上,固定在鐵板上。然後用滾燙的開水澆上去,反覆幾次,直到澆透。接著,劊子手用鐵刷一下下地去刷犯人身上的皮肉,直到皮肉刷盡,露出白骨,受刑人往往等不到最後就氣絕身亡而死了。
據悉這種刑罰的靈感來源於農村的開水拔毛殺豬之法,唯一不同的事,殺豬要先一刀斃命,而遭受梳洗之刑的犯人直接跳過了這一環節,其殘酷可想而知。
朝聞歷史
中國人在幾千年的政治鬥爭中,創造性的發明出了一系列滅絕人性的酷刑,比如凌遲、車裂、絞刑。但有一個許多人都不知道的酷刑—梳洗之刑。
乍聽下去,可能大家覺得這個刑罰享受。但事實這是一種令人內心顫抖的刑法
梳洗刑法記載在唐朝神龍年間,大臣桓彥範因得罪武三思,武三思便派周立貞追剿桓彥範,周立貞命人將桓彥範在竹槎上拖來拖去,皮肉一層一層被刮掉,直到露出白骨桓彥範都沒嚥氣,最後周立貞玩夠了就將桓彥範杖殺了
所謂梳洗之刑,就是先把犯人的衣服全部扒下來,然後有一把鐵刷子,刷子從手柄到刷毛全是鐵做的,行刑時,先把犯人固定在刑床上,然後用滾燙的開水澆犯人的後背,反覆幾次,直到澆透變得皮開肉綻,這時的犯人,正處於半生半熟狀態。
這時,劊子手用鐵刷一下下去刷犯人的後背,使犯人後背變得血肉模糊,直到皮肉涮盡,露出白骨,氣絕身亡
酷刑是野蠻的象徵,但願永遠不會發生。
水清山藍
提到明朝,就不得不提及明太祖朱元璋。由於幼年時期老朱一家人被貪官汙吏害得家破人亡,給他幼小的心靈留下了深深的陰影。1368年,朱元璋登基稱帝,建立了漢人統治的最後一個朝代明朝。
由於存在童年陰影,老朱對手下官員非常不信任,尤其對於貪官汙吏更是絕不手軟。他給官員制定的俸祿很低,而對於貪汙行為又制定了極為嚴厲的處罰措施。朱元璋規定,凡貪汙60兩銀子以上的官員就要殺頭。此外,朱元璋還發明瞭很多酷刑,用來對付那些敢於貪汙的官員,最著名的當屬剝皮實草,就是把犯人的皮剝下來,填入稻草,做成人形稻草人,放置在縣衙大堂後面的土地祠中,以警告繼任官員不要以身試法。
“梳洗”也是朱元璋發明的一種酷刑,乍聽起來貌似比較溫和,不像剝皮實草聽上去就令人膽戰心驚。但當你知道明朝的“梳洗之刑”是怎麼回事後,可能根本不會再有溫和的感覺,反而會感到心驚肉跳,毛骨悚然。
梳洗,顧名思意當然會用到梳子,不過這個梳子可不是我們一般用來梳頭的木質或者是塑膠梳子,而是一把鐵梳子,上面的梳齒全是一根根的鐵刺。行刑過程是先將犯人衣物除去,背部朝上趴在鐵板上,然後用開水澆在犯人背上,反覆幾次之後,用鐵梳子一下一下的在皮開肉綻的背部進行梳理,直到露出白骨為止。犯人往往在用開水澆背時已經暈死過去,等到梳理出白骨時早已氣絕身亡。
據說,這是朱元璋小時候見屠夫在殺豬去毛時得來的靈感,不同之處在於,豬是被殺以後才拔毛,而梳洗之刑卻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行刑。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對貪官汙吏的痛恨簡直到了令人不寒而慄的一種程度,既要讓人死,而且還要受盡折磨,以酷烈的刑罰來警告在任官員,切莫貪贓枉法。
因此,明朝的犯人一旦聽到要“梳洗”便會嚇得大驚失色,這種“加強版死刑”比“斬首示眾”還要痛苦百倍,試問又有誰在聽到自己即將受刑時不會感到驚恐不已呢?
歷史茶坊
“梳洗”是誤寫,這個刑法的真正名稱是“刷洗”,明朝人稱:“國初重闢,凌遲處死外有刷洗,裸置鐵床,沃以沸湯,以鐵帚刷去皮肉”。明清史書沈中《聖君初政記》、祝允明《野記》和呂毖《明朝小史》都有記載。
這裡的“重闢”向我們道出了“刷洗”刑法的性質。大概來說,除了普通的刑事犯罪之外,明太祖懲處貪汙與黨爭兩種犯罪很嚴格。貪汙有處以棄市,處以凌遲,最為著名的針對貪汙的刑罰就是剝皮實草。但參考明太祖時期編撰的《大誥》,貪汙並沒有處以“刷洗”的例子。那麼就只剩下第二種可能:這種刑罰是針對黨爭的大臣而生。明初黨爭的功臣主要是身為武官的勳貴。
眾所周知,朱元璋以流民身份加入紅巾軍後,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九夫長,直到第二年才“歸鄉里,募兵得七百餘人以還”,得以依靠招募的兵力和同郭子興的關係從一個低層軍官躋身郭子興部的中級軍官,成為赫赫有名的“朱鎮撫”,並開始建立自己的班底。
這一批人也就是後來被稱為“元從中涓”的淮西集團功臣,這一集團在政治和軍事上的代表人物為洪武初年所封的“六公二伯二十九侯”。但是帝王通常都有一種心理,總想自己身後江山永保與太平永固,這就好比一個驟然成為暴發戶的老乞丐,唯一的願望就是能守住他手裡這筆財富。
清代史論家王夫之在針對秦始皇的評論當中對於這種帝王心理有很生動的刻畫,“顧盼驚猜,恐強有力者旦夕崛起,效己而劫其藏”。朱元璋本身又出身乞丐,他的這種心理就更強烈,這從他和太子朱標的一段對話當中就可以看得出來,他稱被誅殺的功為“杖”之“棘”,可見他對於這些開國功臣的不滿情緒。
到了洪武初年,隨著天下逐漸安定,當年和朱元璋一起創業的這些“老哥們”隨著天下太平也因此失去了利用價值逐漸被“內部優化”;要麼養尊處優供起來,不讓摸槍桿子;要麼直接扣個“胡惟庸黨”的帽子,殺雞儆猴,代之而起。這些做法看似只有明初是這樣(漢初劉邦在大眾的印象是殺功臣,可其實劉邦主要針對的對象是具備一定實力的諸侯王,同屬功臣的列侯在高帝朝基本沒有受到大的打擊)。
實則朱重八也是師法前人故智,比方當年宋太祖杯酒釋兵權,玩的也是以新換舊的把戲,只不過他比朱元璋高明很多。嘴上說優待功臣,給官位,給待遇,給開國元勳們幾塊免罪金牌;又一方面壓縮編制,廢了殿前副都點檢及侍衛馬步軍都虞侯,罷免了石守信等人後又從中層軍官提拔了一批人。
所以洪武中期繼之而起,以藍玉為代表的“一公十三侯二伯”掌握了兵權,可是明初這幫軍人都是出身起義軍,階層意識不強,比五代宋初那幫軍官叛逆多了(五代中央亂是軍官只聽軍閥,不聽皇帝,所以中層軍官還是服從命令,至於地方的牙軍是另外一個情況,不能等同來看)
加上當時南有梁王,北有北元,軍事上又不得不放權給將領,長此以往往往將驕兵傲。朱元璋用的這第二批人,就是洪武中期產生的新勳貴,他們隨後也被冠以謀逆的罪名而被殺,軍權也就從他們手中轉移到與太祖更加親近的徐達與李文忠家族的成員當中,這一格局一直延續到建文時代。直到靖難之役,這些太祖朝被信用的勳貴仍然是少帝朱允炆的主要將領來源。
正是因為有關軍權的問題涉及到封建時代的立國根本,所以明太祖對於做一類功臣懲罰也相當殘酷,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十九日錦衣衛百戶郝進傳奉聖旨:
“藍總兵通著軍前衛指揮千戶百戶總旗小兵造反,凌遲了。著王那裡差的當人同郝進去,將會寧侯並他的兒子都凌遲了,家人成丁的也廢了,婦女與晉府配軍。馬匹多時,牽兩三匹回來,其餘的交在晉府。家財解來京城,來東勝馬匹多。好生機密。著那裡不要出號令,欽此”。
由此可見當時朱元璋對於勳貴集團的態度,也正是因為這樣的態度,才會以“刷洗”這樣的法外之刑來應對勳貴集團。
明初的新貴都安於享樂,不論是心理和生理都受不了這樣殘忍的刑罰。第一代勳貴能夠比較冷靜的面對處刑,可第二、第三代勳貴“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往往在這樣的刑罰面前恐懼異常。景川侯曹震的兒子曹炳、藍玉的兒子藍鬧兒出賣乃父,東莞伯何榮更是一口氣供出會寧侯張溫、東平侯韓勳、宣寧侯曹泰、淮遠侯曹興與全寧侯孫恪等五侯,由此我們也可以得知“刷洗”刑法的威力。
籬上青說歷史
所謂的十大酷刑其實是我國古代殘酷刑法的一種集中表現,是封建時代借法律之名作為武力威懾手段維護當權者統治的產物,這些酷刑的主要內容有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等,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
而十大酷刑中有一種酷刑就是題主所提出的“梳洗之刑”,大家別看“梳洗”二字看起來嬌柔嫵媚,但是其本質確實非常殘忍。據說梳洗之刑的靈感來源於古代民間的殺豬過程,有一定生活經歷的朋友們都知道,民間在殺豬一般都會在豬死亡之後將其放置在開水中褪毛,其過程就是屠夫拿著粗糙的石頭或者器具來回刷豬皮。
而梳洗之刑的過程和殺豬的過程非常相像,唯一不同的就是罪犯承受整個過程的刑法中都是活著的,據說這一刑法的發明者是朱元璋,主要刑具是鐵刷子,算的上是十大酷刑中令人毛骨悚然的一種。
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將要實施此刑時劊子手會將罪犯剝光衣服綁在刑床上,此時便用滾燙的開水潑在罪犯的身上,連續的熱水使得罪犯哭天喊地而且皮膚受到嚴重的燙傷,此時行刑官使用鐵刷子一遍遍的刷去罪犯的皮肉,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一刑法要行刑至罪犯的皮肉皆無,渾身都是森森白骨才能作罷。
而有史可查的經歷過此刑的就是《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桓彥範被捕之後就飽受此刑折磨,最後白骨都被刷出來瞭然後又被杖殺而死。
除了梳洗之刑,另外歷史上很多臭名昭著的酷刑也都出自於朱元璋之手,明初朱元璋稱帝之後頒佈了歷史上最為嚴苛的《大明律》,其中的酷刑更是數不勝數,例如什麼挑筋、切指頭、割膝蓋等等,其中的"剝皮楦草"和"貼加官",更是讓各路貪官膽戰心驚。
值得一提的是,在朱元璋的苛政下明朝迎來了將近半世紀的清廉時代,以至於到了明惠帝朱允炆,明成祖朱棣,明仁宗朱高熾和明宣宗朱贍基的統治時期,明朝幾乎都沒發生過重大的腐敗案件。
船伕聊名著
據說明朝的犯人只要聽到梳洗,就會嚇得大驚失色,因為梳洗並不是我們普通所認為的梳洗打扮,而是明朝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刑法,這種刑法據說是明太祖朱元璋發明的。
因為“梳洗”在明朝是一種對付犯人的刑罰。很多人覺得梳洗的意思是犯人就要被殺頭了,讓他們梳洗乾淨好上路,所以犯人們聽到了會害怕。其實不是的,梳洗是一種堪比凌遲的酷刑,或許在犯人眼中比單純的殺頭更可怕。
這種刑罰與凌遲相似。被判梳洗之刑的人,會被行刑者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由於這種刑罰過於的痛苦,受刑的人幾乎沒有能堅持到最後的,大多在行刑到一半時就會氣絕身亡。
這個殘酷的刑罰,據朱元璋說,還是在他小的時候,看見殺豬拔毛才有的靈感,只是不同之處在於,給豬拔毛的時候,豬已經死了,但是梳洗不同,人是被活活疼死的。由此就可以看出,朱元璋身為帝王,對貪官汙吏的做法有多麼的痛恨了吧。貪官不僅得死,但是還不能那麼簡單的死,必須得受盡折磨才能死。
獨秀文苑
為何要突出“明朝”二字?難道別的朝代的犯人就不怕“梳洗之刑”了嗎?還是說題主也認為“梳洗之刑”是朱元璋所發明,所以這一刑罰僅明朝有之?
不得不說,因為朱元璋對貪官懲罰的過重導致他本人的名聲實在不是很好,各種屎盆子都扣在他的頭上,“梳洗之刑”是他發明的,“貼加官之刑”也是他發明的,朱元璋難道就沒別的事可做了,天天去想著去發明酷刑了嗎?七百年前的明太祖何以得罪了今人,而要遭受今人如此嚴重的抹黑?
當然了有一種酷刑確實是朱元璋所發明的,那就是剝皮楦草,就是將犯人整張皮剝下來,然後以稻草填充以示眾人。但是這“梳洗之刑”並不是朱元璋所發明,而且《舊唐書》裡記載早在唐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類似的刑罰。那麼這個“梳洗之刑”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刑罰呢?它為何如此殘酷竟能為列十大酷刑之一?
既然是“梳洗”那就一定會用到“梳子”,“梳洗之刑”也不能例外,但是“梳洗之刑”所用到的梳子卻不是一般的梳子,而是一把從手柄到刷毛都由鐵製成的刷子,行刑前先將犯人背部朝上並固定在刑床上,然後將燒開的熱水澆灌到犯人的背上,反覆澆灌幾次,當犯人的背部被熱水燙過幾次後,就會變得半生半熟,皮膚更是與肉分離,這時候行刑人員停止澆灌,然後用鐵刷子開始反覆的刷犯人的背部,每刷一次鐵刷上都會掛滿犯人的皮肉,一條條的就如同掛麵一般!如此反覆的刷,痛苦可想而知!但行刑人員會等到犯人背部的肉被刷盡,露出森森白骨後才會罷手,而此時犯人也早已在疼痛中氣絕身亡。
所以,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亡的過程,像這種歷經“梳洗之刑”才死去實在是太過恐怖殘忍。
鹹魚閒聊
梳洗如同用刷子一遍遍刮肉,直到骨肉分離,想想就痛,更別說真正上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