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很多患者一提到激素心裡就很抗拒,激素是目前治療腎病綜合徵的一線用藥,效果強,而且能迅速發揮作用。很多患者都知道激素副作用比較大,有些患者提到激素治療就比較抗拒,甚至輾轉很多醫院尋求不用激素的治療方法。但是醫生會根據患者的病情和身體狀況,權衡利弊,選擇合適的劑量,儘量避免激素對身體帶來的損害。通常情況下,多數患者都可以耐受合理劑量的激素治療,在停藥後,多數激素造成的副作用也會逐漸消失。所以還是要根據病情理性選擇。

適用範圍

糖皮質激素治療適用於腎病綜合徵病理診斷為微小病變和輕度系膜增殖性腎炎,早期膜性腎病者,並不是說一見到大量蛋白尿就應該用激素治療。

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糖皮質激素為治療腎病綜合徵的主要藥物,一般根據臨床具體情況單獨使用或與細胞毒類藥物合用。多數學者認為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的機制與其非特異性抗炎作用和免疫抑制作用有關。

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糖皮質激素可減少溶酶體的釋放,改進腎小球基底膜的通透性;對抗抗利尿激素的作用,而達到利尿消腫;通過引起T淋巴細胞的再分佈,抑制單核細胞的趨化和單核因子的產生;抑制抗體的生成和免疫複合物的產生。

常用藥物

常用藥物有潑尼松、潑尼松龍、甲基潑尼松龍、氟美松、氫化可的松等。其中,潑尼松最為常用。當患者肝功能不好時,應該用潑尼松龍代替。臨床上,也有用潑尼松療效不好,改用氟美松而取效者。

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腎病綜合徵使用糖皮質激素的方案:

①微小病變和輕度系膜增殖性腎炎:

初治者激素量用正規劑量和時間,復治者加用細胞毒類藥物,應該爭取NS的完全緩解。

②膜性腎病:

Ⅱ、Ⅲ、Ⅳ期因療效不佳,是否應用激素和細胞毒類藥物尚無定論。若治療,則不宜一味追求蛋白尿減少或完全消除,但是約半數患者有可能完全緩解,應該正規使用激素加細胞毒類藥物。

③系膜毛細血管性腎炎、局灶節段性腎炎及重度系膜增生性腎炎預後差,對腎功能正常的患者應該正規使用激素加細胞毒類藥物,甚至使用“四聯療法”。但是,不管療效如何,均應及時撤減藥物,以避免嚴重副作用。難治性腎病綜合徵的某些類型,可考慮使用甲基潑尼松衝擊。

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應該遵循以下原則:足量、長期、緩撤和維持。特別是撤藥至10~20毫克/天時病情易反跳,更要注意。

注意: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有4個原則,撤藥至此量時病情易反跳

①足量:成人每天使用劑量不應低於40毫克/天,一般地說應該按1毫克/公斤·天給藥。

②長期:療程應該不短於6-~8周,有些患者可延續到8~12周。治療有效者,在使用後1~2周內即出現利尿消腫,隨後尿蛋白減少,血漿蛋白升高。如取得完全緩解時在8周左右可考慮減量。

③緩撤:減量過程中不宜太快,以60毫克/天為例,開始可以減5~10毫克/1-2周,在40毫克/天階段,則按5喜克/2-4周速度緩減。在20毫克/天階段,則按2.5毫克/2~4周緩減。亦可隔日減量,後者效果更好。

④維持:當激素減至較少劑量時,既應該維持該劑量,現階段就維持劑量多大和多長時間難有定論,因為不同腎小球疾病,不同年齡,是否適用其他治療均影響到患者是否復發。一般地說完全緩解後一年沒有復發,則復發的可能性較小。甲基潑尼松靜脈衝擊治療,最大劑量不宜超過1克/天,一般一個療程為3次,在3-5天內完成,可以用1~3個療程。

使用注意事項。

激素應用前應除外結核病、糖尿病、精神病及嚴重的潛在的感染。用藥應以足量、長程、緩減為原則,合理用藥。用藥後要經常測血壓,注意觀察尿量和體重。如尿少和體重增加過快,說明體內水鈉瀦留,應加以注意。同時還應注意有無低血鉀和感染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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