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根據現行國家財稅【2000】91號文件,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繳納的都是根據5%-35%五級超額累進制的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不能正確計算自己的成本費用,也就是會計核算不健全,稅務局可以批准企業按照應稅所得率方式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就是平常大家常說的核定徵收方式。核定徵收率可以理解為個稅的稅負率,根據行業不同,徵收率也不同,一般情況下為0.1%~3%之間。核定徵收的一般都是在稅收窪地才會給企業辦理,一般企業自己去做是非常難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被設立在有稅收優惠的窪地園區,然後享受當地為了招商引資而付出的稅收優惠,這對於我們來講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既滿足了當地政府對於招商引資的需求,同時也讓我們企業能合理合法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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