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東分紅要繳納20%的個稅,如何節稅?

她當我有病180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留意過,張勇先生在海底撈上市前,取得了新加坡的綠卡。當時網上有很多關於張勇的討論,說他是出於保護財產的目的選擇移民。我想,不管是不是全部因素,但肯定是其中原因之一。



企業股東分紅20%的個稅,讓投資人很是心疼,公司好不容易賺回來的錢,在過了一道25%的企業所得稅之後,還要來一到20%的個人所得稅,真正能到手的錢立馬就少了一半。

有沒有什麼節稅的法子呢?還是有一些,不過操作起來有難度。

1. 上市公司、天使投資、創投、新三板,這些都有免稅政策。就看是否符合,如果符合可以少交或者不交個稅。

2. 自然人通過投資公司持股。

居民企業之間的分紅是免稅收入,不算企業所得稅,但是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就有空間了,比如將投資公司註冊到有稅收優惠的免稅區。

甚至還可以通過國外“避稅天堂”註冊投資公司,來間接持股,非居民企業間的分紅有單獨的政策,目前應該是10%的稅率。

以上是最常用的兩種手段了,不過曾經鼎鼎有名的“避稅天堂”開始面臨全世界稅務局的圍剿,已經岌岌可危。未來空間估計會更窄。

還有一些“灰色地帶”的方法,比如不以分紅的名義,而是直接將錢“借給”股東。這個需要一年一清理,否則也會視為分紅,而且很容易被認為公公私不分,一旦有債務問題,個人也很危險。或者從內帳的小金庫裡給股東分錢,不查出來沒事,查出來需要補交的就不止是個稅了。

還有朋友提到用合夥人企業間接持股,這個可能意義不是很大,稅率都是20%,投資收益還是單獨核算的,不存在免抵扣的問題。


康愉子


自然人股東收到企業分紅,主要涉及20%的個人所得稅。



一、適用20%稅率的分紅

1、所有股東是企業,分紅給法人股東時,不交個人所得稅,涉及到企業所得稅。

2、獨資企業,涉及經營所得,不適合本描述。

3、有限責任公司查賬徵收企業,分給自然人股東,由企業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

二、如何申報繳納

分紅時由企業代扣代繳。自然人股東收到分紅後,需自行到稅務局申報,如已全額代扣代繳不再繳稅,只需如實申報即可。

三、自然人股東分紅的常見節稅方式

1、自然人通過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間接持股獲取節稅空間;

2、自然人股東把個人消費項目轉劃為企業支出,達到變相分紅的目的。

3、公司以借支的形式把分紅“借給”股東,雖然不用交稅,但每年不斷還舊借新一次,其致命點是無法完成物權的轉移。

包括上述所謂“節稅方式”,均處於灰色地帶和違法的邊沿,實際上並不能達到合理節稅目的!自然人股東嫌了錢,為什麼不願意納稅,而讓自已置身違法的境地?繳稅是無法避免的!依法納稅,誠信做人,是安身立命唯一有效的方式!


順通財稅段賢明


相比於避稅、節稅,我更願意使用稅收籌劃這個名詞,簡稱“

籌稅”。稅收必須依法繳納,但可以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合理籌劃,這是前提。任何黑色、灰色的手段,都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嗯,就是這麼專業!好,接下來我們看這個問題。

第一,企業、股東、分紅三要素都已經固定,怎麼辦?

就是說,這是一家企業,你是企業的個人股東,企業準備分紅,這三點都是確定的。這種情況下,可以進行籌稅的空間非常小。因為只有一個要素可以變,那就是分紅的金額。少分一點紅利,自然就可以少交一些個稅。那麼,沒有分的紅利怎麼辦?

有一個出路是,將來作為工資獎金髮給股東。相對紅利所得,現在工資獎金按照綜合所得計算個稅,減除費用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在一定金額內所交的個稅會相對較少。比如,分紅60萬,按股息、紅利所得計稅,需要交個稅12萬元;如果以工資獎金形式按月支付5萬元,即使個人的專項附加扣除為零,最多也就是交9萬元個稅,減少25%。但是,要注意的是,工資薪金是否合理,必須符合國稅函〔2009〕3號文的規定:企業制訂了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第二,企業、股東、分紅三要素可以調整,怎麼辦?

科學的籌稅,最好在企業設立之前就進行考慮,並在企業正常經營的過程中安排,自然而然地去實現籌稅的目標。

比如,由企業作為股東出現,按照現行規定,分紅給法人股東時,不交個人所得稅。但這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實際上只是繳稅的推遲,優點是可以通過再投資實現滾雪球放大財富的效果。當資金進入另一家企業,又會有屬於自己的籌劃空間。看看明天系所註冊成千上萬家公司的作用,你就會理解了。

比如,由企業購買汽車、電腦等高價值耐用品,股東同時擔任公司管理人員,理所應當可以使用這些資產。因為實際的區分,是非常困難的,老闆在家處理公務的現象的確很常見。

比如,採用借款的方式臨時佔用資金。但如果跨年度,很容易被認定為事實分紅,所以需要每年不斷倒騰,錢始終還是企業的錢,實際上沒有完成分紅,也談不上減少稅負。不過,你可以思考一下,借給股東確實有問題,那如果借給員工呢?據瞭解,為了留住核心員工,有的企業建立了借款給員工買房的制度,員工可以用後續的工資慢慢償還,不收取利息或者只收取很低的利息。這裡是不是存在空間?

比如,在企業設立時對盈利點進行合理分割。特許權使用費是按照80%計算收入的,而稿酬更是按照56%計算收入的,這對有些企業來說,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還有境內、境外的劃分問題,等等。

結論:

總的來說,籌稅其實更多的是一種推遲,是朝著稅法希望你前進的方向又走了幾步。即使你現在少交了一些個稅,將來呢?拿到家裡變成財產之後呢?稅負未必更低。所以,我還是希望大家還是該交多少交多少,你看看,都有公司分紅了還不想繳稅,難道稅都讓我們這些搬磚的人包了不成?別瞎琢磨,冰冰進不進去還兩說呢。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沉默的投資者


非請自來。

每當看到問如何節稅的就想笑,“節稅”理論與實際還是有很大距離。個稅各種應納稅額計算是經過研究出來的,並不是憑空想像的,制定規則的人又不傻,不是那麼好鑽空子的。有很多方法聽聽,看看就算了。

連個稅怎麼算都不懂,還想“節稅”更不現實。紅利所得直接以全額收入按20%計稅,一點折扣都沒有。股東分紅如果要如何節稅,真的還要看具體金額如何,對比其他方式所繳納的個稅,選擇交稅比較少的方式”分錢“才是上上策。

相對紅利所得,現在全年綜合所得計算個稅,減除費用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在一定金額內所交的個稅會比股息紅利少。比如,分紅40萬,按股息、紅利所得計稅,需要交稅8萬元;如果以工資或年終獎形式支付,最多交稅為53080元,如果考慮扣除項目後交稅更少。難道這就不能節稅,還要費什麼勁想“節稅“。

當然,分紅金額巨大,綜合所得計算個稅可能未必划算。但是,鉅額分紅,基本不可能節到多少稅!所以要通過計算才能選擇交稅少的來操作!

試問,分紅幾百萬,一是讓公司給買車輛,幾年後再過戶名下,二是直接交稅把錢領回家,怎麼選?換是我,當然選擇交稅拿錢回家!我倒是想知道有幾個人會選前者的!


龍門賬


樓主在談多大規模的分紅金額?

1.如果是百十來萬以內,一般就是把高價值耐用品和差旅由公司買單就行了,比如汽車、大家電、手機數碼產品、旅遊機票酒店等。

2.如果有幾百萬到千萬以內,一般通過強現金流生意洗一下,比如經濟型酒店、便利店、校外培訓機構等。

3.如果分紅在千萬以上……您這是個上市公司啊,該交多少交多少,別瞎琢磨,范冰冰的事過去沒多久。


user7323126141019


一切避稅都要合理合法,這是前提!

請關注我的文章《不可思議!個人股東“如何分紅,稅負最低?”》



稅務運營


找我,給股東以公司名義買車,掛租賃公司名以租代購,兩年後車輛過戶給股東。


Benz路


別節,該怎麼樣就該怎麼樣,別想著偷稅漏稅,做個納稅好企業,當你們公司成為當地納稅大戶之後你覺得很光榮,這光榮可是用錢買不到的哦😮


禁奔元


節稅後將有無盡的煩惱,稅務局動不動就會以各種理由來企業檢查、稽查


稀裡糊塗912


😎馬一下,有空詳細來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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