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查賬徵收 VS 核定徵收!(個獨企業、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徵稅對象、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1.納稅人

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

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

2.稅率

同個體工商戶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包括參與興辦),年度終了時,應彙總從所有企業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個稅。

3.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原則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5)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

4.應納稅款的計算

(1)查賬徵收方式下

①收入和扣除項目的確定

查賬徵收 VS 核定徵收!(個獨企業、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例:(多選題)下列稅務處理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徵稅規定的有( )。

A.投資者的工資不得稅前扣除

B.企業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稅前扣除

C.分配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允許稅前扣除

D.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可據實扣除

E.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企業的年度經營虧損不可跨企業彌補

『正確答案』ABE

『答案解析』選項C,分配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是在稅後分配的,不能稅前扣除;

選項D,業務招待費要按營業收入的15%計算限額扣除,不能據實扣除。

②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彙總全部企業的經營所得計算出全年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再分攤給每個企業,由各個企業多退少補。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本企業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本企業的經營所得÷∑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

本企業應補繳的稅額=本企業應納稅額-本企業預繳的稅額

注意:投資者興辦兩個以上的企業,其費用扣除標準由投資者選擇在其中一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中扣除。

(2)核定徵收方式下

核定範圍:未設置賬簿;賬簿資料混亂;未按期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後,仍不申報的。

所得額確定: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 × 應稅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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