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三個月,合同籤一年,這在國企正常嗎?

Mr_陌陌


勞動合同一年,試用期三個月,這個單位已經違法!

一,試用期期限已違法!

對於試用期的期限,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以及相應的試用期期限(具體如下表所示)。勞動合同僅僅一年的話,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個月的試用期已經違反勞動合同法,作為員工,一定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違法行為不能姑息!

對於題主的問題,我想重申一遍,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無論是外企還是民企都應遵守我國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在新入職的時候,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如果單位跟你籤這樣的合同,一定要講清楚原因,並拒絕。要求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合規的試用期期限。

“國企正常嗎?”這個問題問的就非常牽強,問題的心理不僅僅是缺乏法律意識,而且有從眾心理在作祟!

法國的科學家法布爾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他把松毛蟲放在一隻花盆的邊緣,讓它們首尾相連。松毛蟲們一個接一個一圈一圈的爬行,直至死亡,而花盆旁邊的松葉依然如故。松毛蟲因從眾心理導致的集體悲劇,明確的告訴我們“從眾心理”不可取。

職場中擁有從眾心理一般來說缺乏思考,沒有主見,容易受到別人的暗示,這種心理在職場中很常見。在有些情況下,從眾心理無傷大雅:

01

單位開會形成統一決策時

在這種會議中,職場發言一般先有牽頭人出來講幾句奠定整個會議的基調,然後是核心員工,老員工依次發表意見。此時,作為職場新人,適當的“從眾心理”是最好的選擇。職場新人對公司瞭解的少,又加上自己的崗位層級,此時開會“隨大流”比較好。

02

針對公司未來發展開放性討論時

對於不確定的公司未來發展,如果自己沒有很好的想法,此時存在從眾的心理很正常。畢竟這是關乎全公司的未來發展,無論是是否從眾,都不影響公司的大局。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很好的建議,或者不想發表自己的內心想法時,選擇從眾是可以的。

但是,當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違反勞動合同法時,你再擁有從眾心理的話,受傷害的只能是勞動者自己!這些情況不能從眾:

01

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

針對題主這個問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已經違法,我們不能覺得這個事情很正常就理解接受。涉嫌違法的事情,我們作為勞動者應當告知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章制度執行。此時如果單位人事告訴你,全公司所有入職的人員都這麼籤!而我們自己還能接受的話,那就徹底損害了自己的利益。

02

單位單方調崗

我們作為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對薪資,對崗位,對休息休假都做了明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明確的理由而想給我們單方面調整崗位時,屬於違法行為。這屬於勞動合同變更,必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簽字才可生效。如果你在這個時候也擁有從眾心理的話,那必然成為“軟柿子”,被單位捏來捏去。

03

單位隨便降薪

很多單位為了節省人工成本,不惜對員工的工資一降再降,而員工幾乎很少去問降薪合不合法,合不合規。如果作為員工覺得全公司的人都降了,那麼自己也“應當”降薪,這樣的從眾心理將會傷害所有員工的利益。

綜上所述,無論別人的單位這種情況正不正常,與你無關!你關心的應當是此時此刻你的單位已經違法簽訂勞動合同,你應該去找單位的人事告知他們,並要求他們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職場中的“從眾心理”很普遍,但是涉及到我們員工自己利益時,千萬別“人云亦云”,從而縱容企業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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