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作來了,香港“侮辱國旗案”宣判,消息傳開後,樑振英強烈發聲

據環球網29日報道,香港一宗“侮辱國旗罪”定罪案件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宣判。據港媒報道,法官鑑於21歲被告羅姓男子系初犯且坦白認罪,判處其須進行200小時的社會服務,不用入獄也沒有罰款。

動作來了,香港“侮辱國旗案”宣判,消息傳開後,梁振英強烈發聲

據瞭解,網上有激進分子於9月22日煽動商場示威,沙田新城市廣場當天有示威者拆下五星紅旗隨後塗黑及踐踏,再將國旗扔進垃圾車內推落城門河。事後,參與其中的羅姓男子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在10月29日的審理中,法官李志豪表示,本案性質嚴重,但案件沒有量刑指引,被告系初犯且坦白認罪,也有家人支持,感化官提交的報告顯示為正面良好,且被告未涉及更嚴重的焚燒國旗情節。感化官建議判處羅160小時社服令,法官認為須提高時長以反映罪行嚴重性,於是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損毀、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動作來了,香港“侮辱國旗案”宣判,消息傳開後,梁振英強烈發聲

對於此次羅姓被告的判決結果,有香港網友表示不滿,稱“無言”,並要求“追究到底”。29日晚上,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更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這個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既然法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須上訴。隨後,梁振英還提到一個對比案件:早前有人塗汙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四個星期。在其文章下,有網友表示認同,“侮辱國旗是一種嚴重罪行,絕不姑息。”

動作來了,香港“侮辱國旗案”宣判,消息傳開後,梁振英強烈發聲

事實上,近幾個月來,香港暴徒們肆意破壞公共秩序、毀壞公共設施、暴力襲擊警察,到處大搞打砸燒,所作所為已遠遠超出正常遊行集會的範疇,踐踏了道德底線,突破了法治底線,挑戰了“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而香港警察更是保衛香港安全的重要屏障。任何妄圖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圖謀,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任何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企圖都註定要失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