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了一個商鋪,合同期滿後房東不租了,那麼轉讓費該怎麼辦?

臭小子賊壞


這種情況沒遇到過,可能和我小心謹慎有關吧。

遇到這種情況時首先要看轉讓合同上有沒有約定,如沒有約定你只能自認倒黴了,怪就怪自己沒能考慮周到,還有一種可能是合同上註明了,如:合同期滿房東不租,轉讓費由原轉讓者反還,這時房東不置可否,一旦發生這種狀況你會驚喜的發現找不到轉讓者了,通過法律解決吧,週期又太長成本也太高,徒增太多煩惱。

最好是辦法就是對轉租的注意事項有所瞭解,做好攻略,來個先小人後君子,接下來總結了一些轉租的注意事項分享給大家。

一,交驗雙方或三方的身份證明,(產權人,經營人,接手人),並約定自己是否有轉租權,籤合同時三方同時在場,籤轉讓協議,房屋租賃合同。

二,問清楚是否有抵押,債務啥的,有無物業費,門前三包等其他費用,重點考察一下轉租原因,(是否有拆遷,修路等等情況存在)在合同中註明以免落入轉租合同陷阱。

三,驗收,也就是所有的事都弄好了,對店面內的設備設施進行查驗登記(水,電,氣的數值啥的),並填寫附屬的物品清單作為以後還房時核對的依據。

四,變更手續,一定要第一時間拿轉讓合同和所需手續去工商辦理更名登記,轉讓的一方有義務協助。

轉租是一個很複雜繁瑣的事情,要做到事無鉅細,避免粗心大意給自己造成損失,如有條件,合同公正一下最好了,只能想起這些了,希望能給想接手別人店面的朋友提供一點幫助!


70後裸辭創業生活


我曾經到過著重事情,實際就是房東看我生意好,打算漲房租。房東跟我說要漲房租,我不同意。因為租了三年,漲了三年,實在是沒什麼利潤了。

結果還差幾天,房東就在我店門上貼了招租,弄得我都沒法轉讓了。因為即使有想接手我的店的,看見房東的告示,直接找他談去了。價錢談妥以後,直接問我什麼時候搬,明明和我乾的是同行,想接手我的店,卻狠勁的壓價。

我開的是手機店,店裡的櫃檯、牌子給的價錢給的比運費稍微高一點,你要不賣就拉走。最後沒辦法,我只能賣給他,因為不賣給他,櫃檯太多沒地方放。最後算了算,九成新的櫃檯,半價都不到就給賣了,損失挺大的。


不過聽說這孫子也沒落好,房租漲得太高了,根本沒利潤,幹了一年就不幹了。至於原來的房東,聽說房子閒了好幾年,因為都知道他心太貪了,沒人敢去租了。

經過這事,總結出兩條經驗,租房子一定要打聽好房東的人品,要是不好的話,絕對不能租。租賃合同到期之前,一定要提前探探房東的口風,免得到時候弄得措手不及。


秋分v落葉


這是一個多麼痛徹心扉的事情,又是一種多麼痛的領悟。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我的朋友在哈爾濱兌了一個服裝店,當時對這個服裝店的人也是租的人家的場地,然後賣的服裝品牌。我的朋友看人家賣的非常的好,於是就跟他簽訂了一個轉讓的合同。在一切都辦好以後,那個服裝店的老闆把他與房主簽訂的合同也交給了我的哥們兒。雖然這個房租是到三年結束續簽的。可是等到第三年的時候,人家房東突然提出,要收回房子,不允許他們在開服裝店了。這無疑給我哥們兒的生意會造成影響他找到那個對給他服裝店的人。想讓那個賣服裝的租戶去跟房主再溝通。可誰知那個轉讓給他服裝店的那個人連聯繫都聯繫不到了。最後沒有辦法,在人家房東的催促下,他到三年搬出去了,損失了十多萬元。



這種教訓就告訴我們一定不要租房子找第三者。而且在轉租別人店面的商鋪的時候,一定要與房子的主人在續簽補充一份合同。把應該考慮的問題,把將要涉及到的問題都想到,然後事無鉅細的簽訂一個沒有任何遺漏的租房合同。只有這樣才給自己上了一層雙保險,才不會讓自己在生意場上受到欺騙和出現被動的局面,到頭來讓自己的生意受到慘重的損失可能就會讓自己感覺到吃虧了?
因此我說只要是在項目轉讓房子租賃這兩天事情上都想明白,都想好以後再簽訂合同,這樣才是對自己將來做生意有個有力的保障。才不會吃虧上當受騙。


伊春美食美客


我碰見過這樣的房東,16年12萬接了個店,鄭州中南海知音銀街,當時前一家找房東協商好,可以轉讓,給房東一萬塊錢好處費,後來我才知道的。

房租還每年遞增15%幹了半年交了下半年房租後生意不好,就貼了轉讓,也給房東說了,房東說行,也來店裡幾次聊天!最後找到接店的了,價格都談好了,的找房東見個面啊,見了房東先問你轉多少錢,能給他多少錢,百般阻撓最後接房的嚇跑了,定金我也給人家退了!愣是沒轉出去,後來找房東退房租和押金,不讓轉的原因是他兒子在外面學了個螺螄粉,想自己幹,就想辦法把租客攆走


致慢慢逝去的青春


樓主說的這個情況其實是現在的社會上的生意人經常碰到的一個現象,最後轉租人不是焦頭爛額就是要虧一大筆的錢。

記得前幾年我們縣城黃金地段的店鋪,貼了轉讓,我的一個朋友接手了,轉讓費花了8萬元,因為也是沒有做過生意的人,所以轉讓的時候也沒有去問房東的情況,只是延續了以前的合同。然而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房東直接來店裡面鬧,說沒經過她的允許店面是不能轉讓的,我那朋友真是一頭兩個大了,聯繫以前的租戶幫忙說也沒用,最後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還是補了4萬元的轉讓費給房東才得以繼續經營。

所以,我總結了一個經驗,接手店鋪前一定要經過房東或者要跟房東溝通過而且要看清楚合同,還要簽訂轉讓合同,不要再掉坑裡面。

樓主這種情況,應該是房東要漲房租的一個藉口,還是應該跟房東協商的,萬一不行的話只能諮詢律師了。

好了,希望我的觀點對你有所幫助,最後祝一切順利。


80後亮哥


我的房子先是返租給開發商的,一年租金21000多!開發商又租給商戶,兩年後租戶找到我想直接和我籤合同從我手裡租,開發商也同意!但是嫌房租高,要我房租降到一萬五!你媽,我又不傻,返租後開發商七扣八扣的下來我到手租金都17000多呢!你出一萬五你臉比別人大啊!我說最低18000,覺得合適就租!然後租戶就直接指責我心黑,揚言租期到了要把店砸了!我直接給開發商的說我不終止協議了,讓租戶直接交21000多去吧!然後租戶就打電話,短信威脅我要砸地板!沒理他,到期乖乖搬出去了!他還沒出就有人聯繫我房子留給他,租金20000不要租給別人了!我鋪子位置很好的!考慮要不要出租!想自己做生意試試!


輪迴不虛


我第一次創業就是這樣被合夥的坑了,一開始他和房東簽訂的合同處於信任我就沒看,後來在經營大概一年後,合夥的和我說他要撤夥,由於當時我還有工作所以我想協商,他一心想要撤夥,我說可以我就要求對賬,他和我說賬上沒有錢由於當時是剛過完年我知道賬上有個幾萬塊錢我問他錢那裡去了他和我說進貨,廣告,七八七八用了我不信但也沒辦法,我就和他吵了一架然後他就撤夥我了,我說你撤夥的錢我就先不給,我要能盈利你就拿乾股拿夠為止,不能就等我轉讓,因為這是我工作也沒了,再後來經營了大概四個月由於是淡季所以沒什麼生意只能保證每個月的正常開銷和上班無異就是相對輕鬆一點,然後就被房東告知還有兩個月就不租了,我就問為啥不租了,他和我說當初和我合夥的說好了租一年半,然後他妹妹要租的來開店,這樣我前期投入的錢就一分都沒了,如果我轉出去我還不至於這麼慘,由於創業的錢大部分都是信用卡和網貸現在我是負債累累,想回去之前的公司又不要,面試了幾家公司都杳無音信,現在各種逾期電話,短信騷擾都快頂不住了,而我那個合夥的現在又開了一家店,感覺就是一個局。。。。。。。。。


騎著電線杆的豬


那有啥轉讓費呀,看情況你接收的時候也沒有見房東吧,我去年接了一個超市,被坑了一下,還是朋友老鄉介紹,接下以後才見的房東,見面就要漲一萬房租,啞巴吃黃連呀,還說上一任把家裡煤氣什麼弄壞了,這那的一大堆理由,才幹了幾個月,只能忍。反正以後不管做什麼只要涉及房屋得,必須當著房東面把合同寫清楚。還聽朋友說過,有的填了合同也不管用,想坑你的終究要坑你。有的每年不靠譜的漲房租,有的就不給你機會,等你買賣好了,房子不租了,直接讓你走人。


南極和北極88


接手了一個商鋪合同到期房東不租了!轉讓費怎麼辦?

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很多想開店的人都不知道店面不光有店租費用,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大頭!那就是轉讓費!(學名叫交學費)


別看一個小店位置要好點,轉讓費動輒幾十萬!這真的是學費!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1.房東是否知道有轉讓費!

如果房東知道有轉讓費的話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一般在籤合同的時候這事一般都會有口頭或者書面約定的!這種情況下最好辦了,自己找到下家。找房東簽好合同就行了!

2.房東不知情的。

如果是這樣的事有點麻煩了,那就說明上個租客想少虧點錢,把損失加到了你身上了。這樣的話只能靠協商解決了,讓房東給你時間儘量找到下家!記得每次協商的時候要做好錄音準備!不然鬧翻了不好辦!

3.房東知情和原租客合夥騙轉讓費!

這樣的事情發生過不少,一些房東和原租客一起下套騙取受害人轉讓費!不過這些都是比較隱蔽的騙局,很難被發現!如果發現有這樣的情況直接報警解決!

在外都不容易!想做點小生意的時候一定睜大眼睛別弄的血本無歸!


小林養殖創業記


現在的臨街(或市場)門面房(也就是商鋪),隨處可見“合同到期,低價轉讓”的信息,說是低價轉讓,其實一間50平的商鋪,空店轉讓費開口就是十幾二十萬,讓聞者聽而止之。那麼這裡面是不是有什麼貓膩?

我所在小區附近,有差不多20個臨街門面房,這些房屋的所有權都屬於不同的私人所有,基本上都已經租給不同的商戶,房屋的面積都差不多大小,但是租賃費都不一樣,最高的1200/月,低的900/月,隨著時間的推移,商家也更換了一茬又一茬,房屋租賃費也越來越高,因為要用人家的房子,所以租賃費理所應當要給,可現在除租賃費外,又多了一個天假的轉讓費,讓許多商家傷透腦筋,可這些房屋都是私人的,有的房主允許收取轉讓費,有的房主根本就不允許,你用房子就繳租金可以用,你不用房屋那麼你就直接交房走人。

所以你在租商鋪的時候,一定要和房主交涉清楚,你現在從別人手裡接手有轉讓費,那麼在你不用需要轉讓的時候,也要允許收取轉讓費,而且要寫在合同的條款中,只有這樣,你才可以接手上家轉讓的店鋪,否則你千萬不能盲目的繳出幾十萬的轉讓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主不允許收取轉讓費,所以你在接手商鋪的時候,就不能相信上家的話,一定要和房主溝通一下,省下轉讓費可是一筆不小的款項。

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只能怨你自己在租房子的時候沒有弄明白轉讓費這一塊事,作為房主是沒有故意為難你的意思,大多數房主只要按時收取租賃費,他才不會鍵入其它的事情。

就這樣了,還有不明白的可以聯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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