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招投資者 報名保證金1億

10月30日,新京報記者獲悉,為統籌推進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三家公司的重整工作,鹽湖股份等三家公司管理人面向全國進行招募戰略投資者。

管理人表示,重整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三家公司對於開發利用鹽湖資源、支撐國家戰略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本次招募戰略投資者的目的在於協調推進和統籌完成三家公司的重整工作,全面優化債務人的資產結構、債務結構和股本結構,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整體化解債務,有效整合產業資源,最終打造股權結構優化、治理結構完善、資產質量優良、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的公司。

據悉,意向戰略投資者如需瞭解三家公司的資產評估、債權確認、生產經營等情況,或對三家公司進行盡職調查,需向管理人提交報名申請並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管理人表示,本公告不構成要約,不具有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

意向戰略投資者可在鹽湖股份、鹽湖鎂業及海納化工中自行選擇一家或多家公司進行戰略合作,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資產收購、債權投資、股權投資等,其中,針對三家企業進行整體戰略合作的意向戰略投資者將優先考慮。

管理人公佈的戰略投資者條件包括:

1.意向戰略投資者僅可基於重整主體的特殊生產經營屬性進行戰略投資,本次招募暫不接受單純財務投資。

2.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同時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意向戰略投資者或其實際控制人應擁有化工行業或大型國有企業的生產或管理經驗,具備與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三家公司重整相適應的經營與管理能力,或擁有化工企業併購整合經驗。

4.意向戰略投資者或其實際控制人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並能出具相應的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5.意向戰略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應以維護和發展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三家公司產業結構完整為原則。

6.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資,並以一個報名人的身份參與招募,但聯合體中至少應有一個投資人符合上述資格條件。

意向戰略投資者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前(含當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至管理人郵箱。管理人將對意向戰略投資者提交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成為合格的意向戰略投資者。

合格的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及時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並繳納報名保證金人民幣1億元(大寫:壹億元整)至管理人賬戶,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撤銷報名。合格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在《保密協議》簽署當天將報名保證金繳納憑證提交至管理人處。

在盡職調查階段,成功報名的合格意向戰略投資者可以自行或委託中介機構對鹽湖股份、鹽湖鎂業、海納化工三家公司開展盡職調查工作,盡職調查期為15日,自報名期屆滿之日起算。管理人將協調三家公司積極配合。意向戰略投資者開展盡職調查所需的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之後,合格的意向戰略投資者應當於2019年11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資方案》,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投入的資金/資源、債務調整和清償方案、經營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

《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後,管理人將通過商業談判或競爭性遴選的方式,確定最終的重整戰略投資者。

*ST鹽湖(即鹽湖股份)始建於1958年,是中國最大的鉀肥工業生產基地,號稱鉀肥之王。9月30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作出裁定,受理格爾木泰山實業有限公司對*ST鹽湖的重整申請,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其後,鹽湖股份旗下兩家子公司青海鹽湖海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納化工”)和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湖鎂業”)也被法院裁定重整。

法院決定書顯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的組長為青海省副省長、省國資委主任王黎明,副組長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省國資委副主任洪濤。

清算組成員包括青海省委網信辦主任趙學章、省發展改革委副巡視員胡軍、省國資委副主任貟紅衛、省公安廳副廳長王強、省財政廳副廳長李生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聶殿光、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李建麗、省信訪局局長元寧、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副巡視員貢偉宏、青海銀保監局副局長牛永濤、青海證監局副局長肖雪維、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青海樹人律師事務所。

*ST鹽湖近日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目前金屬鎂一體化項目生產經營正常開展;公司司法重整計劃草案正在制定之中。

新京報記者 林子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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