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富翁被吸毒人員殺害案開庭,家屬:追責“幕後主使”

2018年8月7日,雲南文山州“億萬富翁”王華聰在自家門口被吸毒人員馬某用車撞傷後殺害。本案於2019年10月30日在雲南省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死者家屬提出了150萬元賠償請求,但希望能夠找到“幕後主使”。目前法院尚未宣判。

她表示,雖然提出了150萬元的民事賠償,但在10月30日的庭審中,她已經向法官表示“一分錢都不要,請求法庭抓到幕後主使。”

王華聰妻子表示,馬某的哥哥與其系親戚關係,但因一處房產發生糾葛,案發前,馬某的哥哥曾威脅王華聰。

據此前新京報消息,兇手馬某於案發10天前從江西九江趕回,數月前他還曾因吸毒在廣東被強制戒毒18個月,而該說法被文山州檢察院一名工作人員證實。

雲南省硯山縣公安局平原分局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提到,2018年8月7日12時37分,分局刑偵大隊接到轉來的報警電話稱,馬某“用刀捅著王華聰,現在要投案自首。“經偵查,當日12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馬某駕駛車輛尾隨王華聰至其家門口,趁其開車門不注意,撞擊其駕駛的豐田越野車,並用刀捅向王華聰,至其搶救無效死亡,該案已於當日偵查。

2019年5月22日,文山州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提到,本案於2018年12月4日轉報該院審查起訴,之後多次延長審查起訴起先,退回補充偵查兩次。經查,被告人馬某與其兄入股王華聰掌控的安瑞公司後發生經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被告人馬某得知王華聰不能還錢,心生殺人念頭。2018年8月7日,馬某行兇至王華聰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察院認為,馬某故意殺人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雖然有自首情節,但其預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本案尚未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