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履職到不到位導致發生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責

新甘肅客戶端蘭州3月5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崔亞明)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為進一步督促各級各部門履職盡責,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將按照失責必追、追責必嚴和盡職免責的原則,對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今年,省政府將繼續與14個市州和蘭州新區簽訂目標責任書並進行考核。市、縣、鄉三級也將層層建立考核機制,督促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各級道安委將適時組織督導組,深入重點地區、部門和運輸企業開展明察暗訪、突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清單、對賬銷號,對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要實施省、市、縣三級掛牌督辦,把各類潛在的、動態的事故風險降到最低。

為了推動責任制的落實,今年,省道安委將按照失責必追、追責必嚴和盡職免責的原則,開展責任追究。對因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履職不到位,導致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個月連續發生兩起3人以上、5人以下事故的,省道安委將對市州分管負責同志、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切實推動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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