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首起典型“軟暴力”案開庭: 為了追債到別人葬禮上放鞭炮

潑油漆、拉橫幅、在葬禮上播放音樂……4月11日,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勢力犯罪案,被告人張某等6人使用典型“軟暴力”違法手段催收債務。這是自“兩高”、“兩部”出臺《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後,山東開庭審理的首起“軟暴力”犯罪案件。

根據長清區檢察院指控,張某自2014年以來從事高利貸業務,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張某在濟南市長清區金某住宅大門、西牆噴塗“金某還錢”; 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舉辦金某之父金某某喪禮時,張某、賈某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還錢”、在喪局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喪禮結束。9月20日上午,經公安人員出警批評制止後,張某等人繼續實施這些行為。


村裡多位證人證言證實,在金某父親的葬禮上,張某等人在喪局門口放上小喇叭,播放音樂“好日子”,出喪當天,苑某某在現場穿著紅色衣服。有證人提及,張某等人想把收賬的禮錢拿走,後來看禮錢不多就沒拿。

本案公訴人、長清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文介紹,意見明確了“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幾種表現形式,其中一條即為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張某等人的違法活動中,許多都符合這一表現形式。

“從本案來看,在農村地區,老人的葬禮是一個家庭極為重要的事情,在出殯期間穿紅衣、播喜樂、放鞭炮尋釁滋事,親屬村民敢怒不敢言,影響極其惡劣令人氣憤。”王文說,對“軟暴力”刑事案件的界定,也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


山東首起典型“軟暴力”案開庭: 為了追債到別人葬禮上放鞭炮


(生活日報記者 劉懿頡 攝)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雲雲 實習生 劉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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