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山東:不交物業費將納入誠信記錄

《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要求,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收費項目、計費方式與起始時間、收費標準與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監督,並不得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物業服務保證金、押金等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並不得以保證金、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

山東:不交物業費將納入誠信記錄

此外,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入和車位場地使用費等收益資金,應當單獨列賬,獨立核算,按季度將收支明細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和本辦法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

建立物業服務收費信用管理體系。物業服務企業有超標準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收費、低於服務等級提供服務等行為的,納入失信企業名單並給予相應懲戒;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惡意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等行為的,納入其個人誠信記錄。

記者 劉亞傑 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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