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流動人口應主動申報登記

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傳播蔓延,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昨日,省公安廳發出《致廣大流動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單位的公開信》,請廣大流動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單位配合做好申報登記工作。

信中指出:一、外來流動人口到達暫住地,應主動向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並按規定自覺進行醫學觀察,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請即到醫療機構就診。二、房屋出租人應自覺將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報告公安機關、社區(村居),協助瞭解承租人近期旅居史,來自重點疫區的第一時間報告社區防控小組。三、各類用工單位要落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全面登記流動人口信息並報告公安機關。要配合落實重點疫區人員居家隔離留觀等措施,做好體溫監測,情況異常的及時報告並安排到醫療機構就診。

信中倡議,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位公民都應嚴格遵守。相關申報登記,可登錄“山東公安民生服務在線”或關注“山東微警務”。對違反疫情管控和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另悉,省公安廳已向全省公安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外來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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