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不是“民族英雄”的觀點可以休矣 否則後果很嚴重

作為中國人,岳飛的英雄事蹟都非常清楚,一直被教育岳飛是民族英雄。

但近年來,岳飛不算民族英雄的觀點甚囂塵上,而且現在的歷史教材中不再認為岳飛為民族英雄。理由是金國跟宋朝一樣,都是屬於中國的,金國和宋朝之間的戰爭只能算是中國的“內戰”。

咋一聽,這個觀點還真是這麼回事,都是一個國家的,不就是內戰嘛,也就無所謂“民族英雄”之說。但是,持這種觀點的人是採用了一種詭辯之術,把歷史和現實混為一談。因為評價一件事物或者對一件事的定性,必須要以當時的歷史環境為基礎,要尊重歷史事實,而不是割裂歷史。

岳飛不是“民族英雄”的觀點可以休矣 否則後果很嚴重

岳飛

宋朝建於公元960年,亡於1279年,1127年“靖康之恥”,北宋滅亡,南宋建立。金國建於公元1115年,亡於1234年,是由女真族建立的統治中國北方和東北的封建王朝。從當時的歷史環境來看,宋朝和金國就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都互相承認了對方的作為一個國家的合法地位,國家主體民族也不同。

兩個國家之間經常爆發戰爭,金國經常入侵宋朝,掠奪宋朝的財產和殺戮百姓。在當時的宋朝百姓眼裡,金國就是外族,是敵人。岳飛《滿江紅》中的這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充分反映了當時宋朝百姓對金國“掠其財產、亡其國”之恨意。

如果歷史是可以割裂的,那麼就會得出一些荒謬的觀點。秦檜是和平使者,得給人家頒一個“和平獎”;岳飛不愛好和平,是一個戰爭販子,冤殺岳飛的劊子手是為民除害;文天祥是阻礙國家統一的分裂者;屈原,別紀念他了,因為他的存在不利於秦始皇統一六國,影響了我大中華的統一。這對於後人來說,思想會凌亂,也無法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後果很嚴重。

試問,如果你處於那個歷史時代,作為一個宋朝百姓,會認為宋金之間是內戰嗎?秦檜是和平者?岳飛不是民族英雄?討論一件事物,不能以現在的事實來推斷幾百年之前事物的結論,這是一種本末倒置。不妨假想一下,如果日本侵華成功,最終日本和中國成為了一個國家,那是不是得說日本侵華是正確的?這場阻止外族入侵的戰爭也會被史學家當成是內戰。

歷史是一面鏡子,後人可以從中學到知識,並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如果歷史可以割裂,以一種現代人的眼光去討論,那請問學習歷史的意義何在?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1142年1月,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在宋、元、明三朝,備受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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