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張子強老照片:圖一出獄後表情很囂張,圖九被押赴刑場


張子強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是一有著赫赫聲名的人,他搶劫,敲詐什麼事他都做,他罪孽深重,犯下大錯,但是每一次他都能從法律的天網中逃脫,這樣的經歷讓他對犯罪更加有恃無恐,這張照片就是他在逃脫法律的制裁後面對鏡頭擺出勝利的姿態。

但早在八零年代的時候張子強就已經開始了他的犯罪之路:他“騙保”,賣假的勞力士手錶等等,用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暴利。但是他開始不滿意這樣的賺錢渠段,他開始了以暴力犯罪的手段:搶劫,綁架。在1990年初他與另外五名同夥在香港某機場搶劫了一輛運表車,當是車上裝滿了勞力士金錶,其價值超過3000萬港幣。那時香港警察也懷疑過這件案件是張子強的手筆,但最終由於證據不足而不了了之。

過了一年他再次以同樣的犯罪手法搶劫了一輛運鈔車,這次他搶走了1.7億港元的現金。之後因張的老婆向銀行裡存了40萬的港幣,從而被香港警察盯上。巧合的是羅豔芳曾是那家安保公司的職員,於是張子強和他的老婆都被香港警察抓了起來。但還是因為證據的的不足,羅豔芳只能當庭釋放。此後她又召開記者會,利用“香港警察對她的逼迫”來為張開脫最後在輿論的壓迫下,警方不得不無罪釋放張子強,並賠償800萬元港幣。


這時候的張子強在香港已經是路人皆知的地步了,但他任然沒有悔改的意思。在此之後他又相繼綁架了李嘉誠的大兒子和世界華人第二富豪郭炳湘,從這倆次綁架中,他得到了高達16.38億的財富,其中從李嘉誠的手中他得到了10.28億,郭炳湘那裡拿到了6億。這是他快速成為了一個“大富翁”。

多次犯罪卻成功逃脫的經歷讓張子強貪婪的心愈發膨脹。他從大陸購買了800多斤的炸藥,2000根雷管和750米導火索,準備炸翻監獄救出他的同伴葉繼歡,和他一起幹一票大的。但是事沒成,反而將自己送了進去。1998年張子強在大陸被警方抓獲,這是當是審訊張子強留下的照片。

在審訊剛開始,張子強他表現的極為傲慢,面對警方的審訊他多以沉默回覆。要麼將衛生紙塞進耳朵,要麼就是睡覺。但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越多證據被警方掌握,他開始慌張起來。據當時審訊的警察回憶,最後他的心理防線已經崩潰,就連手上的水撒了也沒感覺。


1998年11月12日,廣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作出一審判決,判其死刑。在張子強審訊過程中,他曾對警察說:“我在這個世上不能讓自己挨窮,我沒有時間和耐心在正當的工作打工賺錢,我已經40多了,要富起來就必須用一些手段,在這個世界上,錢是最重要的”。這也解釋了他走上了這條不歸路的原因。

對於一審的判決張子強不服,提出上訴。12月5日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的上訴作出判決,決定維持一審判決。這張照片就是當時審判時所在情形 選判結束後,張子強及其同夥一同被壓上刑車,參與判決的家屬皆覆面走出法院,法院周圍圍滿了群眾

張子強雖然被抓,但是他的其餘同夥還在逃串。為了安全考慮,押運張子強的刑車以綠布遮蓋,直到出發時才將帷幔拉開奔赴刑場。車隊中有專門護衛的車輛也有著偽裝的車輛,每到一個地點暫停十分鐘才繼續出發,中間換了多個刑場才在番禺近郊的一個刑場對張子強執行了處決。張子強的“賊王“時代終是落下了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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