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本不該 找人頂包,兩俱傷

近日,泰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文田中隊查處一起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後逃逸找人頂包的違法行為。肇事逃逸的廖某受到應有的處罰,頂包的肖某也被訓誡。

2019年04月02日晚8時許,文田中隊接到122指揮中心轉警稱:在105國道文田中石化加油站路段,一輛小轎車撞到兩名行人後逃之夭夭。

接警後,文田中隊值班民警立即趕往事發現場,到達事發現場後,只見兩名傷者躺在地上。現場只留下一隻撞壞的轎車後視鏡,在救護車將兩名傷者接往醫院進行救治後,民警立即對現場進行勘查。

肇事逃逸,本不該 找人頂包,兩俱傷

肇事逃逸,本不該 找人頂包,兩俱傷


就在民警勘察過程中,一輛小轎車緩緩駛來並停在事故現場旁邊,一女子從小轎車上下來。該女子自稱姓肖,並對民警說剛才是她駕駛小車撞到了行人。民警遂口頭傳喚肖某到文田中隊接受詢問。在詢問過程中,敏銳的民警發現疑點:肖某說話吞吐,且並不是車主。當民警陳述交通肇事利害時,肖某香迫於壓力,立馬承認了自己是幫別人頂包的,真正肇事者是車主廖某。

原來是因為廖某的駕駛證由於之前酒駕被暫扣了,所以在撞人後選擇逃逸並找來肖某頂包。而肖某因與廖某是同村人,平常兩人關係要好,且當晚又在一起吃晚飯。礙於情面,肖某才開車來到事故現場, 孰不知一照面便被民警識破了她們的伎倆。 在對肖某詢問結束後,民警立即聯繫廖某,但一直聯繫不上,民警又上門,發現廖某也不在家中,民警遂把廖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和其家屬說明。第二天早上,廖某主動到文田中隊投案自首,承認了自己前一天駕駛小車撞行人的事實以及找人頂包的原因。

肇事逃逸,本不該 找人頂包,兩俱傷

經傷情鑑定,兩名傷者都為輕傷一級,廖某的違法行為也受到應有的處罰:一、對廖某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五百元並處行政拘留五日;二、對廖某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一千元並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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