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高定向招生360人!其中保送生225名

2019-05-07 17:06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劉芳璐

記者剛剛從海寧市教育局得知,《2019年海寧市優質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已發佈,選摘內容如下:

招生學校和招生人數

招生學校:海寧市高級中學

招生計劃:360名(含自主招生)

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

做到程序規範、辦法公開、推薦公平、錄取公正。

2.自主選擇、擇優推薦

初中畢業學生自主選擇升學的學校,初中學校要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用好學生成長檔案記錄,綜合評價,按照推薦名額擇優推薦。

3.定向分配,擇優錄取

定向招生採取定向分配到校,其中分校錄取即保送生名額225名;自主招生90名;擇優統一錄取45名。

報名對象、推薦條件、推薦辦法和名額分配

報名對象

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且符合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條件的新居民子女,且具有初中學籍的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

推薦條件

⑴德、智、體諸方面表現一貫優秀。依據《海寧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辦法》,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為A或B等,每學期體育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

⑵七至九年級學業成績一貫優秀。初中階段綜合成績評定具體應以學生七至九年級各學科期末學業考試成績和調研測試為依據,按七年級成績佔10%(上、下學期各佔5%)、八年級成績佔30%(上、下學期各佔15%)、九年級成績佔60%(調研測試各門學科折算成百分制後佔30%、上學期佔30%)的比例合成,擇優推薦。成績合成中不執行高中段學校招生優惠加分政策。

⑶保送推薦生的綜合成績必須優於本校統一錄取分配推薦生。

名額分配

定向招生推薦名額分配到校450名,分保送生225名、自主招生90名(已錄取)和統一錄取分配推薦生135名。其中保送生的80%計180名按各校2019年初三畢業生年報人數分配,20%計45名按2016年~2018年3年各校初中畢業生達到海高正取線(含定向生、自主生)人數分配;統一錄取分配推薦生135名按2016年~2018年3年各校初中畢業生達到海高正取線(含定向生、自主生)人數分配。

錄取辦法

依據統一錄取名額,按推薦對象九年級上期末學業測試成績和九年級上調研測試各門學科折算成百分制後成績(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對合成後的成績並列的學生,按九年級上調研測試各門學科折算成百分制後成績進行排名,成績高者列前;如再並列,則按九年級上期末學業測試成績進行排名,成績高者列前。如還再並列,則先後依次按九年級調研測試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政成績排列,成績高者列前。如出現因合成後的成績並列人數超過統一錄取名額時,則按學生名次進行錄取。

分校錄取和統一錄取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確定正式錄取名單,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定向錄取工作結束前,不得參加其他學校招生。

被錄取的定向推薦生,仍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但不得再報考其他學校。

今年海高定向招生360人!其中保送生2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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