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包頭稀土高新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招生」包头稀土高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和《包頭市教育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包教發〔2018〕40號)要求,為統籌安排我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範招生入學行為,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切實規範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努力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全面促進義務教育健康、均衡、和諧與優質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統籌規劃”原則。以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為主,合理解決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就學需求。結合全區學校佈局和辦學規模,科學擬定招生計劃、劃定施教區域。

(二)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人數、學校分佈、招生規模及施教區域劃分的因素,合理均衡配置各校生源人數、確定各校招生範圍,按照免試入學的原則,採取劃片、電腦派位、劃片與派位相結合和九年一貫對口升學等多種方式,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政策,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相關信息,切實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行為,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入學工作禁止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的考試、考核。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四)堅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原則。區教育局在保持學區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城區規劃和改造情況對區屬學校招生計劃和學區範圍進行適度調整。

三、特殊人群招生方案

(一)關於優撫政策的相關規定

在稀土高新區居住或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下列人員子女憑有關證件享受優撫政策:

1.駐包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1至4級傷殘軍人子女。

2.港澳臺胞子女、歸國華僑子女、外籍人員子女。

3.為稀土高新區經濟、社會、教育發展作出重大貢獻或投資重大項目的隨遷子女。

報名辦法:符合優撫政策人員的子女於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父母工作證、身份證、結婚證、軍(警)官證、投資註冊登記證明、單位證明材料等原件及複印件,到稀土高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填寫“入學申請表”, 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二)保障特殊人群子女入學

有殘疾的適齡兒童可根據殘疾程度,由監護人持戶口薄、房產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相應學校進行審核。具備學習能力的兒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願,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轉入稀土高新區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就讀;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聽力殘疾、智力殘疾或其它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建議持有相關證件到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四、

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

(本方案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止)

(一)招生對象

1.小學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年滿6週歲(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3.享受相關優撫政策人員的子女。

4.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

(二)招生辦法

1.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1)“房戶統一”報名辦法:適齡兒童和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上,並且房產證與戶籍登記地一致,且實際居住一年(戶籍在2017年8月31日前遷入)以上的適齡兒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於7月9日至7月11日到劃定的學校進行登記預報名。報名須持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出生證明、計劃免疫證(接種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並在審核後將上述手續複印件留存,以備複核。

(2)“房戶不統一或有其他情況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辦法:適齡兒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於7月9日至7月11日持相關證件到劃定的學校進行登記預報名。由學校登記彙總後報區教育局審核,審核確認後,結合實際情況,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3)“特殊情況”依照下列規定進行辦理。

①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以法定監護人的實際居住地為準。

②學校轄片回遷、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房本等原始證明材料,並按材料所能證明的戶籍地安排相對就近學校入學。無回遷協議的在其現有住房或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安置入學。

2.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預報名辦法

只接收父母在稀土高新區取得居住證或有合法穩定居住的務工人員,並有穩定工作的,且隨遷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預申報北師大包頭附校的隨遷子女不參與網上報名,可直接到學校諮詢。)

(1)進城務工人員:一是指非我市戶籍,已取得稀土高新區居住證的在稀土高新區務工人員;二是指土右旗、固陽縣、達茂旗、白雲區戶籍到稀土高新區合法穩定居住的務工人員。

(2)2018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間,通過包頭市教育局網站(http://xj.btkszx.cn/gx),按照相關說明與提示,如實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監護人網上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各類證件不真實,一經查實,由監護人承擔責任,稀土高新區教育局根據全區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信息採集後打印“預報名通知單”和“信息採集表”於7月12日至7月14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按“報名通知單”上的日期,持下列“五證”到指定的審核地點進行審核預報名,並在審核後將下列手續複印件留存,以備審查。

五證包括:

①居住證:適齡兒童父母在稀土高新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稀土高新區已購房者需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攜帶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產證的原件及複印件,轄區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明或居住證明,並且相關證明需要實際居住一年。

②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③務工證明:在稀土高新區務工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營業執照);

④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同意在稀土高新區無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⑤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明。

(4)按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所處的區域,先由所在轄片內學校進行初審,之後由區教育局按照學區劃片進行復核,統籌安排進城務工子女的就學需求。

(5)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人數超過區域學校服務的學位時,區教育局根據區屬各學校空餘學位和登記人數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採取電腦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到區屬公辦學校就學。

(6)派位結果於8月23日以後公佈,屆時家長登陸http://xj.btkszx.cn/gx網址,憑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查詢派位結果,並按照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3.超齡兒童報名辦法

(三)其他事宜

1.各小學按照“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優先招收學區內房戶統一且和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上的適齡兒童。

2.招生期間區教育局可根據各校登記報名情況,適當調整招生範圍。合理解決在報名過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

3.凡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分配後不再調整:

(1)父母(法定監護人)無特殊理由拒絕向學校和區教育局提供入學對象戶口、房產證的。

(2)戶口簿、房產證登記不真實,戶籍、房產證不符或不符合戶口遷移規定且不提供實際居住地址的。

(3)在稀土高新區購買住房,但戶籍沒有遷入的;父母戶籍在稀土高新區,入學對象戶籍未隨父母的;戶主非入學對象的法定監護人、房戶分離的。

(4)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名手續的。

(5)同年一戶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雙胞胎及離異重組家庭後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小學招生劃片範圍及初審地點

本著“屬地管理、統籌規劃“的原則,結合學校佈局、適齡兒童分佈的人數和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範圍。具體招生劃片方案如下:

濱河新區:

1.萬水泉中心小學:萬水泉地區的適齡兒童。

2.北師大包頭附屬學校:優先錄取春華路以南、萬水泉大街以東、秋實路以北、210國道以西範圍內(濱河風景小區)及黃河龍城小區的適齡兒童,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招收本學區內的適齡兒童。

2.民馨路第一小學:民馨家園1-8區、濱河第一城、金輝華府小區的適齡兒童。

3.

交界營小學:交界營村及附近區域適齡兒童。

建成區:

1.南開小學:友誼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東,勞動路以西範圍內適齡兒童。

2.富林小學:友誼大街以南,黃河路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幸福南路以西範圍內適齡兒童。

3.東方希望小學:希望園區範圍內適齡兒童。

4.黃河路小學:友誼大街以南、萬青路以西、勞動路以東各街坊;幸福南路以東、青工南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的適齡兒童。

5.沼園路小學: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建華南路以西的適齡兒童。(戶籍在曹家營子村的適齡兒童可以選擇在原服務半徑內的黃河路小學就讀)

複核地點安排如下

1.濱河新區:(萬水泉中心小學、民馨第一小學、交界營小學及附近區域)複核地點:萬水泉中心小學。

2.建成區:(富林路小學、黃河路小學、南開小學、沼園路小學、東方希望小學範圍內)複核地點:南開小學。

五、初中七年級招生方案

1.稀土高新區區屬小學在校、在籍的小學畢業生。

2.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在區外借讀的小學畢業生。

3.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4.享受相關優撫政策的人員子女。

(二)招生辦法

根據“包頭市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2018年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區屬初中校採用“劃片招生”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招生辦法進行。

1.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1)劃片招生: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對稀土高新區小學學籍、戶籍、房證一致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實行劃片招生。

具有建城區、希望園區及濱河區戶籍的區屬小學在校、在籍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組織學生填寫“包頭市2018年初中招生登記表”,並由學校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學籍表等相關手續及招生花名冊於5月23日至5月29日統一到區教育局基礎教科進行審核登記。

(2)具有建成區、希望園區及濱河區戶籍,但在區外借讀的小學畢業生如申請回本高新區就讀初中,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小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及複印件於6月19日至6月22日到區教育局登記報名。由教育局根據房產證登記時間、戶籍遷入時間確定優先招收名單(在2015年8月31日前遷入的學生優先),對於不滿年限、不符合條件的區外借讀小學畢業生將採取電腦派位的方式,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2.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預報名辦法

(1)完成劃片招生後,根據學校的空餘學位數,由區教育局依據“學生志願”和“電腦派位”補充招生。在稀土高新區建成區四所小學(南開小學、富林小學、黃河路小學、東方希望小學)就讀的非建成區及希望園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參加電腦派位。由區屬高新一中、高新三中、高新四中錄取。

(2)非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於6月19日至6月22日持“四證”和畢業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到區教育局登記、審核,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屬初中學校空餘學位數統籌分配,分配後不再進行調整。(預申報北師大包頭附校的隨遷子女可直接到學校諮詢)

四證包括:

①居住證:適齡兒童父母在高新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在稀土高新區已購房者需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攜帶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產證的原件及複印件,轄區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明或居住證明,並且相關證明需要實際居住一年。

②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③務工證明:在稀土高新區務工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營業執照)。

④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同意在稀土高新區無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三)其他事宜

凡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分配後不再調整:

1.無特殊理由拒絕向學校和教育局提供相關證件的。

2.戶籍、房產證登記不真實、房戶不符或不符合戶籍遷移規定且不提供真實住址的。

3.在高新區購買住房,但戶籍沒有遷入的;父母戶籍在高新區,入學對象戶籍未隨父母的;戶主非升學對象的法定監護人、房戶分離的。

4.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名手續的。

5.同年一戶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入學的(雙胞胎及離異重組家庭後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初中招生劃片範圍

1.高新一中:建城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友誼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萬青路以西,阿爾丁大街以東的稀土高新區建城區及希望園區範圍內)。

2.高新三中:錄取萬水泉中心小學、交界營小學畢業生及非稀土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3.高新四中:錄取民馨一小應屆小學畢業生及非稀土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4.北師大包頭附校:優先錄取春華路以南、萬水泉大街以東、秋實路以北、210國道以西範圍內(濱河風景小區及黃河龍城小區)的適齡兒童,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招收本學區內的適齡兒童。

六、

招生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嚴格執行有關招生的紀律要求,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區教育局將加強對各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未經區教育局批准,各學校一律不得擅自組織招生,在招生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按照服務範圍招生,學校不得擅自跨片區招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不得設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特長班,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按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指標,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新生小學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初中班額控制在52人以內。

(四)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杜絕亂收費。各學校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

(五)嚴格執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行新生網絡學籍註冊,由區教育局根據招生情況指導學校完成學籍註冊。各學校私自招收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

(六)區屬中小學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兒園、私立學校、住宿託管班等機構推薦的學生,嚴禁借招生入學工作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七)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稀土高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諮詢方式:18747129213。

地址:稀土高新區教育局305室(高新二中院內)

轉自 | 高新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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