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區中小學招生政策及時間確定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關於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

各旗縣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直屬單位,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學校,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管理 規範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內教基函〔2014〕76號)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我市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為準則,組織實施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制定當地的招生政策,劃定合理的招生區域,制定學校的招生計劃,統一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和統籌安排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依靠當地公安等部門,運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轄區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陽光分班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要保證在一定時間內學區劃分的穩定性,在保持學區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學區劃分範圍。

三、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一)市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1.招生對象

市區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6週歲(2013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招生辦法

市四區教育局根據“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採集的登記入學情況,結合本地區實際,合理劃定入學片區,制定各區《2019年小學入學實施細則》,優先安排本區戶籍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然後再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在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市四區《2019年小學入學實施細則》與小學入學招生劃片範圍在信息採集工作結束後由各區教育局另行公佈。

3.招生程序

(1)報名

市區小學入學報名採取網上註冊方式進行。適齡兒童個人信息採集通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hkszx.cn)”,登錄“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根據相關說明與提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註冊和信息採集時間:2019年 5月2日—6月1日。

(2)信息審核

監護人須持在“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上打印的《小學入學信息採集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到片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核。

(3)蒙古語授課學生入學安排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招收新城區、回民區片內的適齡兒童;玉泉區民族實驗小學招收玉泉區、金川開發區片內的適齡兒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和賽罕區民族小學招收賽罕區片內的適齡兒童,具體安排由賽罕區教育局在《2019年小學入學實施細則》中統一規定。各片區優先安排本區域戶籍的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然後再根據學校招生規模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實驗學校可以採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4)查詢結果

市區小學入學招生結果可於2019年8月10日後,登錄“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二)市區小學升初中(簡稱“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對象

市區“小升初”招生對象為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招生辦法

市區公辦初中招生採取電腦派位或小學對口直升等方式進行。城區公辦初中“小升初”電腦派位要優先安排市區城市正居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然後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在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市四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轄區公辦、民辦初中的招生計劃,全面負責轄區內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工作,監督指導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

(1)市區公辦初中招生

①市四區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對參加“小升初”電腦派位學生進行戶籍和學籍等資料的審核。“小升初”電腦派位時間為:2019年6月23日。

②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繼續採取自主招生的辦法,以招收本市的自治民族學生為主,其招生比例不低於當年招生計劃的60%。

③蒙古語授課的小學結業生升學繼續按照小學與初中對口升學的辦法進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的小學結業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的蒙古語授課結業生,凡具有賽罕區城區正居戶籍滿3年(與父母在同一戶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穩定工作、在該校就讀滿3年的學生直接升入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

④加授蒙古語授課的小學結業生升學安排

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加授蒙古語小學結業生對口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學,也可自願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加授蒙古語班。

⑤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學校九年義務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縣招生入學工作安排進行。

(2)市區民辦初中招生

①報名

選擇就讀市區民辦初中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完成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報名學生要按照操作要求準確完成個人基本信息採集,並根據招生計劃,在網上填報市區民辦學校志願。屆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佈各民辦學校招生地點及聯繫方式。完成時間:2019年5月1日—10日。

②錄取

市區民辦初中學校根據本校志願填報結果、本年度招生計劃、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自主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完成時間:2019年5月11日—28日。

③公佈結果

市區民辦初中學校完成新生協議簽訂、報到、註冊工作(每名學生只能與1所民辦初中學校簽訂協議),並將註冊新生花名冊報主管教育局備案。完成時間:2019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被市區民辦初中學校錄取並簽訂入學協議的小學結業生,其法定監護人必須到其結業小學的主管教育局簽訂放棄公辦初中“小升初”電腦派位協議。如繼續參加公辦初中“小升初”電腦派位則被視為擇校,三年後中考時不具有“分招”資格。

⑤有關市區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和學校錄取等具體操作程序與規定另行通知。

3.招生要求

(1)市區公辦初中學校(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除外)招生嚴禁以學校為單位自行招生和跨區跨片招生。各公辦初中在“小升初”電腦派位結束後一週內完成編班,要實行均衡常態分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分班結果(包括班主任和學生名單)於2019年7月3日前向社會公佈。

(2)市區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須在市四區教育局領導下進行,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各民辦學校不得收取報名費、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可向主管教育局提出補錄申請,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當年招生工作,不得隨意招生。

(3)未在戶籍地就讀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如有返回戶籍地就讀初中的意願,需持相關證件到戶籍地的轄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核,由轄區教育局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三)認真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聽力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戶籍地教育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積極鼓勵各旗縣區特殊教育學校開辦盲童班,為視力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就學機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規範招生管理。各地區、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旗縣區教育局要通過市、旗縣區兩級教育網站、學校網站和新聞媒體等渠道,把招生相關信息向社會公佈,為家長、學生提供諮詢、指導和服務。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於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四)強化監督問責。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採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2019年秋季開學後兩週內,市教育局將對全市學校進行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於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區和學校將予以通報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所有涉及招生考試的相關信息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發布。

附件

2019年呼和浩特市市區義務教育

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1

2019年呼和浩特市

市區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1.市區小學入學信息採集時間:5月2日—6月1日。

2.網上公佈招生結果時間:8月10日後。

2

2019年呼和浩特市

市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1.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時間:5月1日—10日。

2.民辦初中學校錄取時間:5月11日— 28日。

3.民辦初中學校公佈招生名單時間:5月29日—31日。

4.公辦初中學校電腦派位時間:6月23日。

5.公辦初中學校公佈分班結果時間:7月3日。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關於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

的通知

各旗縣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直屬單位,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學校,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發展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基字〔2016〕7號)要求,結合我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實際,現就全市2019年高中考試招生(以下簡稱“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做好組織工作

(一)市教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對全市中考進行統一部署和安排。

(二)市教育局成立2019年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考務組、命題與試卷評審組、安全保衛組和紀檢監察組,全面負責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

(三)市教研室負責初二年級生物、地理結業考試和中考的命題工作。

(四)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全市中考體質測試工作、中考相關服務系統的建立、維護和運行保障及中考網上報名、網上閱卷和網上錄取工作。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政策及要求

1.2019年中考繼續按照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網上閱卷、網上填報志願和實時動態錄取的方式進行。

2.市教育局依據中考報名人數及職普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制定《2019—2020學年度市區中學招生計劃》,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hhkszx.cn)”公佈。

3.2019年中考繼續實行“七科五考+結業考試+體質測試”升學考試制度。其中,結業考試為初二年級生物、地理綜合考試。

4.中考體質測試採取“必測+選測”的形式進行。必測項目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遠(男、女)。選測項目為一分鐘跳繩(男、女)。

5.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第形式呈現,分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後方可結業,並作為高中錄取准入條件。

初中考查科目確定為: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即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生物實驗操作在初二年級下學期組織考查,其餘科目在初三年級下學期組織考查。

6.考生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要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必要條件,即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必須在B(良好)級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測評結果必須在C(合格)級以上。

7.2019年中考繼續實行加授蒙古語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學校就讀並註冊學籍的加授蒙古語文初中結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將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20%計入總分,並按考生報考志願統一錄取;報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賽罕區民族中學將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30%計入總分;旗縣加授蒙古語文考生報考當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將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30%計入總分。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設立的自治民族實驗班,可在五個旗縣範圍內自主招收自治民族優秀考生。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舉辦的“蒙授班”和“實驗班”按政策可以在全區範圍招生,其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錄取在市屬旗縣參加統一中考的考生、未參加我市中考和市區最低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9.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網上統一錄取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0.市區農村公辦普通高中如在統一網上實時動態錄取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在下一錄取批次進行單獨劃線補錄,補錄線不得低於各區教育局審批劃定的農村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11.各旗縣教育局在全市統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區高中招生方案,完成2019年本地區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旗縣各普通高中不得錄取當地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12.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繼續執行“分招”政策。2019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六中學、第十四中學、第十八中學、第三十八中學、土默特中學、鐵路第一中學、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中學9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將招生計劃的50%對市區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招”。2016年入學(2019年參加中考)的初中結業生確認“分招”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市四區戶籍或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戶口本、居住證、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暫住地居委會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個體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2)有正式學籍並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3年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公辦初中學生為按學區對口入學或派位入學,民辦初中學生為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統一錄取入學。

(3)綜合素質評價在B級以上。

擇校生和社會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資格。“分招”名額分配及名單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另文公佈。

13.有體育、藝術特長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可在中考網上報名後,到本人報考志願學校登記,並由志願學校進行專業測試後確定其資格。各公辦普通高中須將報考本校的特長生合格名單,於2019年5月20日前統一報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務組,同時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體育、藝術特長生要按比例單獨劃線錄取,具體劃線辦法為:藝術特長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市區“統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體育特長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市區“統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70%。公辦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佔比不得突破當年招生計劃的6%。

(二)照顧政策

1.烈士子女、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可加20分錄取,駐守邊疆沙漠地區的現役軍人子女可加20分錄取。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錄取。

(1)少數民族考生和《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條例》中規定的民族學校任教的漢族教師子女。

(2)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屬)。

(3)因公犧牲軍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

(4)現役軍人子女。

3.從事環衛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職工子女可加4分錄取。

4.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項照顧條件,自治民族(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可累計加分錄取,但不得超過15分(不包含第1條);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顧分值中最高的一項進行加分錄取。

5.凡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繳驗相關的證件及證明材料。

6.享受加分錄取條件的考生名單,經審驗確認後,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三)考試科目與時間

1.中考科目

語文、蒙古語文(甲)、數學、英語、文科綜合(道德與法治、歷史)、理科綜合(物理、化學)、體育,漢語、蒙古語文(乙)。

考生總分如下:

(1)漢語授課考生總分滿分為590分。其中各科滿分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綜合7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3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體質測試40分。

(2)蒙古語授課考生總分滿分為710分。其中各科滿分分值分別為:蒙古語文(甲)、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綜合70分(其中道德與法治3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漢語120分;體質測試40分。

(3)加授蒙古語文考生在漢語授課考試科目基礎上,增加考試科目蒙古語文(乙)100分。報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賽罕區民族中學和五個旗縣當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語文考生,將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30%計入總分,即考生總分滿分為620分;報考其他高中學校的加授蒙古語文考生,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20%計入總分,即考生總分滿分為610分。

2.初二結業考試

生物、地理綜合試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計入中考成績;結業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未參加初二結業考試的初三考生,可申請在中考結束後隨下屆考生參加結業考試,成績計入當年中考升學總分。

3.中考升學總分

(1)漢語授課考生升學總分為650分。

(2)蒙古語授課考生升學總分為770分。

(3)報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賽罕區民族中學和五個旗縣當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語文考生升學總分為680分;報考其他高中學校的加授蒙古語文考生升學總分為670分。

4.考試時間與科目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四)中考命題與施考

1.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五年制高職招生考試,統一使用呼和浩特市中考、結業考試試卷,試卷命題及蒙古語授課試卷翻譯工作由市中考命題組統一完成。

2.中考組織施考工作由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完成。

(五)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報名對象

1.具有市四區戶籍(2019年3月1日前)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和年齡在18週歲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社會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人在市區初中學校具有正式學籍(2019年3月1日前轉入),並在該校連續實際就讀的初中結業生。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戶口本、居住證、務工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的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暫住地居委會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個體戶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結業生,可享受市區戶籍待遇(非本市戶籍的初中結業生不享受此待遇)。

4.高中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六)報名方式

2019年我市中考採用考生網上報名、現場圖像採集、信息確認和電子學籍信息確認同步完成的方式進行。

1.報名程序

(1)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設置並確認個人報名密碼,填寫、註冊個人基礎信息,記錄系統自動生成的中考預報名號。

(2)考生將打印好的報名登記表交結業學校進行彙總審核,並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及電子學籍信息檔案表,到所屬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圖像信息採集、現場信息確認。

(3)社會零散考生網上報名方法與本市在校生網上註冊報名方法相同。社會零散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和註冊後,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義務教育結業證》以及原結業學校出具的電子學籍信息檔案表和綜合素質測評等級證明,到戶籍所屬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圖像採集和現場信息確認。

2.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時間

2019年3月21日—31日

(七)錄取方式

2019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為體藝特長生錄取、第一次“統招”錄取、“分招”錄取、第二次“統招”錄取和市區農村普通高中補錄五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公佈中考成績和市區普通高中統一錄取最低控制線

時間:2019年7月3日

2.體育、藝術特長生網上填報志願與錄取

時間:2019年7月5日8:00—18:00

已通過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中的“統招”、“分招”及職業學校秋季招生。

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為2019年7月7日

3.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上填報志願與實時錄取

時間:2019年7月8日8:00—10日18:00

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網上填報志願期間將按批次、按分數段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個分數段進行分組。考生根據本人中考成績、網上公佈的市區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各錄取分數段的最低報考資格線和網上實時動態排名填報志願,並可隨時進行志願修改。

已通過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錄取和第二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錄取。

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為2019年7月11日。

4.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網上填報志願與實時錄取

時間:2019年7月12日8:00—14日18:00

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網上填報志願期間將按批次、按分數段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個分數段進行分組。考生根據本人中考成績、網上公佈的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計劃、各錄取分數段的最低報考資格線和網上實時動態排名填報志願,並可隨時進行志願修改。“分招”最低錄取線為市區統一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分招”錄取僅限於自治民族考生。

具有“分招”資格的考生對照9所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區初中學校的“分招”計劃、網上實時動態排名以及本人實際情況,填報“分招”志願,並可隨時進行志願修改。

未通過“分招”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第二次“統招”錄取。已通過“分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第二次“統招”錄取。

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

5.第二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上填報志願與實時錄取

時間:2019年7月16日8:00—17日18:00

第二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計劃包括在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上實時動態錄取中未完成“統招”計劃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經市教育局審批增補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第二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上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為2019年7月18日

6.市區農村普通高中補錄完成時間:2019年7月31日

市區農村普通高中補錄結果公佈、查詢時間:2019年8月1日

7.旗縣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完成時間:2019年7月31日

8.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新生務必於2019年8月31日前到錄取學校報到,過期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各普通高中學校依據招生錄取結果和實際報到學生名單,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則,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

三、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範圍與對象

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二)學制及學習方式

三年制全日制學歷教育

(三)招生時間及方式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秋季招生採用自主招生與網上錄取相結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

1.自主招生學生可於5月份開始直接到志願學校申請入學,學校採用自主招生的辦法進行錄取,錄取結果以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為準。

2.網上錄取辦法

市內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錄取時間、學校情況介紹、有關網上錄取規則及相關要求將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上予以公佈。

各級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為其建立學籍電子檔案。春季招收的學生學籍電子註冊截止日期為當年4月20日,秋季招收的學生學籍電子註冊截止日期為當年11月20日。

(四)幾點說明

1.根據中等職業學校開設專業的不同要求,部分專業需進行面試、加試或體檢。學生需根據相關專業要求,到志願學校進行面試、加試或體檢。

2.旗縣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由旗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具體招生辦法可參照市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法。

四、全市五年制高職招生工作

(一)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在中考成績公佈後,另行填報志願,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錄取。

(二)有關五年制高職招生的其他事宜,詳見五年制高職招生簡章。

五、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生紀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嚴明政治紀律,確保在高中招生工作中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二)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在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全面負責本地區中考招生工作。

(三)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四)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及時發現並化解工作中的矛盾,遇有重大問題要妥善處理並逐級上報。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2019年秋季開學後兩週內,對全市學校進行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方和學校予以通報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考生可通過電話或網絡查詢本人中考成績和錄取結果,不得查卷。被錄取的新生,由錄取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報到時,須繳驗《准考證》、《錄取通知書》和戶口本。

所有涉及招生考試的相關信息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發布。

附件:

2019年呼和浩特市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時間:3月21日—31日。

2.照顧條件審核時間:4月9日—16日。

3.市區體質測試時間:5月6日—26日。

4.全市統一中考時間:6月15日—17日。

5.公佈中考成績時間:7月3日。

6.體育、藝術特長生網上填報志願與錄取時間:7月5日8:00—18:00。

7.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7月7日。

8.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報志願與實時錄取時間:7月8日8:00—10日18:00。

9.第一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7月11日。

10.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網報志願與實時錄取時間:7月12日8:00—14日18:00。

11.市區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分招”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7月15日。

12.第二次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網報志願與實時錄取時間:7月16日8:00—17日18:00。

13.第二次“統招”錄取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7月18日。

14.市區農村普通高中補錄完成時間:7月31日。

15.市區農村普通高中補錄結果公佈與查詢時間:8月1日。

16.旗縣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完成時間:7月31日。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丨內容來源:呼和浩特廣播電視臺整理報道

丨本期審核:韓舒楊

【招生】2019年呼和浩特市四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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