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2018年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招生」2018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8年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認真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擇優錄取”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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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學校全稱: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4466。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鎮雙湖大道8號。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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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師資隊伍結構合理,師資力量雄厚,其中有高級職稱者190餘人,博士、碩士340餘人,國家和省級優秀教師9人。

學校是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設有國家衛生計生委(現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河南分中心、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河南衛生人員培訓中心、河南省臨床技能實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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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以來,學校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和衛生工作方針,把“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作為人才培養的基本目標,把“立足河南、面向基層、依託行業、服務社會”作為學校的辦學定位,形成了“自強不息、百折不撓、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學校精神,凝練出“厚德博學、篤行致遠”的校訓,培育出“大醫精誠、立德樹人、團結奮進、求是創新”的校風,“科學嚴謹、為人師表”的教風,“勤學敏思、弘德修能”的學風,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不斷提高,畢業生就業率達95%以上,為醫療衛生行業培養了近9萬名高素質知識技能型人才,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做出了積極貢獻。

學校先後榮獲省級文明單位、河南省文明標兵學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範校、河南省平安校園、河南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全國綠化模範單位等稱號;在全省8次民主評議學校行風活動中,均被評為河南省學校行風建設先進單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招生錄取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等因素,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批准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同時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並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佈。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結果通過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發佈,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www.hamc.edu.cn)查詢。

第十七條 對進檔考生,採取“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原則。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條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招生諮詢電話:(0371)62576816

62576699

學校網址:www.hamc.edu.cn

招生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編:451191

地址:鄭州市新鄭龍湖鎮雙湖大道8號

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高招網

第五章 報到註冊

第二十條 已錄取新生須按學校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學校上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註銷,並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報到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學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視不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學生學業期滿、學完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

學費:4400元/生/年。

住宿費:4人間900元/生/年、5人間800元/生/年、6人間700元/生/年、7~8人間500~600元/生/年。

教材費:按學年據實結算。

醫保費:執行學校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要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准備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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