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崇信縣2018年普通高中計劃招生430人

「招生」崇信县2018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0人

近日,平涼市教育局下達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全市各普通高中今年共計劃招生13515人,其中崆峒區3425人、涇川縣1685人、靈臺縣1100人、崇信縣430人、華亭縣1100人、莊浪縣2950人、靜寧縣2825人。

平涼一中、陝西師範大學平涼實驗中學列入崆峒區招生計劃,分別計劃招生1000人、450人,同時,兩校均面向除崆峒區外六縣招生。

按新的招生辦法,六縣報考平涼一中和陝西師範大學平涼實驗中學的考生,要求於6月15日前到兩所學校報名,學校負責確認報名學生信息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平涼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18年普通高中

招生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工作的通知》(甘教發〔2018〕13號)要求,現將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嚴格按計劃招生。根據省教育廳對高中階段招生的新要求,依據我市2017/2018學年度年報數據,按普高與中職招生5:5比例分縣(區)向省教育廳報備了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3515人。各縣(區)要督促轄區內各高中學校在下達的招生計劃之內嚴格按規定的比例招收統招生、統配生和體育藝術特長生,嚴禁截留和突破計劃招生,違規招生責任自負,市局將不予建立高中學籍。各縣(區)要將計劃在教育局信息網和學校局域網、宣傳欄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要依法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管理,監督其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私自、超計劃、跨縣(區)招生,違規招生的一切後果由學校承擔。

2.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平涼市2018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平市教發〔2018〕16號)和《平涼市2018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平市教發〔2018〕75號)中省、市級示範性高中必須將招生計劃人數的45%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規定,年底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區)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要嚴格執行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強審查和公示等環節,加分後的成績作為考生的總成績參加錄取。體育藝術考生不得以體育藝術考生資格報考普通高中錄取後轉為文化課考生。各普通高中必須嚴格執行省、市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收取體育藝術考生錄取後轉為文化課考生的保證金,不得收取外來人口子女的借讀費或保證金等,以及以贊助費、捐贈費等方式向學生和家長收取政策規定之外的費用。

3.嚴格高中招生管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嚴禁職高、中職學校舉辦普通高中班;嚴禁公辦高中佔用學校教育資源舉辦高中復讀班;嚴禁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嚴禁同城內轉學;嚴禁招收借讀生,對辦理掛靠學籍和招收借讀生的學校,一經查實將全市通報,並追究學校一把手責任。各縣(區)要嚴格執行《平涼市普通高中特招生推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平市教發〔2018〕16號),嚴格推薦程序,凡程序不合規、未經市教育局備案審查的不予下達招生計劃。

六縣報考平涼一中和陝西師範大學平涼實驗中學的考生,於6月15日前到兩所學校報名,學校負責確認報名學生信息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6月25日前,已審核確認的報名學生憑本人在本縣參加的中考成績單、經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後到平涼一中、陝西師範大學平涼實驗中學參加錄取(錄取線參照崆峒區考生錄取線),未錄取上的考生回本縣參加高中招生錄取。未經市教育局資格審查、在規定期限外報名的六縣考生,市教育局將不予建立學籍。

各縣(區)於9月25日前,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總結及新生學籍註冊情況分別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會考科。

平涼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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