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_Dou_Z
父母為子女出全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視為對子女的贈與。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解釋:
如果是在子女婚前購買,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對方名下的,婚前屬於共同共有,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在婚後購買,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
2019-05-05 02:21:49 佚名
父母為子女出全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視為對子女的贈與。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解釋:
如果是在子女婚前購買,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對方名下的,婚前屬於共同共有,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在婚後購買,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