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45 證券簡稱:華林證券 公告編號:2019-031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選舉李暢女士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李暢女士具備監管機構核准的監事任職資格,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與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相同。

上述1名職工代表監事將與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2名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

特此公告。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李暢女士: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學歷。李暢女士1994年7月至1999年12月就職於江蘇省南京市農行城北支行;1999年12月至2008年7月就職於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歷任財務部職員、營業部財務經理、清算託管部、資金部職員;2009年3月起就職於華林有限,2009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華林有限運營部職員;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華林有限融資融券部職員;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華林有限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助理;2015年1月至今任華林有限證券金融部副總經理兼信用交易部總經理;2014年7月起任華林有限職工監事。現任本公司監事,證券金融部副總經理兼信用交易部總經理。

截至目前,李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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