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計劃減持的預披露公告

董事郭榮娜、董事楊樾、監事孟晨鸚、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公直、副總經理曹華以及財務總監徐璐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郭榮娜、董事楊樾、監事孟晨鸚、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公直、副總經理曹華以及財務總監徐璐計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即自2020年3月4日起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合計不超1,020,854股(減持比例合計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14%)。

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10日收到董事郭榮娜、董事楊樾、監事孟晨鸚、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公直、副總經理曹華以及財務總監徐璐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減持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安排需要。

2、擬減持股份的數量、比例及股份來源:不超過本次擬減持股份的高級管理人員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合計減持不超過 1,020,854股,具體數量如下表所示:

3、減持期間:為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的15個交易日之後的6個月內(即自2020年3月4日起的6個月內)。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5、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其他說明:在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至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如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

(二)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即在擔任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應當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上述限制性規定。

郭榮娜、楊樾、徐璐曾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

劉公直、曹華、孟晨鸚、徐璐曾承諾過在增持期間(2018年7月9日-2019年7月31日)及增持股份完成(2019年7月31日)後6個月內不減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票、短線交易等行為。

截至本公告日,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在減持過程中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公司將按規定披露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三)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的情況。

四、備查文件

1、《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