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記滿12分如何“復活”?這些知識點一定要知道……

近日,市民李先生諮詢,自己不小心記滿了12分,現在都不敢開車上路了。所以急切地想要知道駕駛證被記滿分後應該怎麼處理?是否需要再學習,又有哪些規定?因為平常工作也比較忙,現在有更為方便的辦法嗎?

根據道交法實施條例和駕駛證管理規定,國家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記分週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算。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和學習,學習後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時需攜帶好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需要注意這些事項

1、15日內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受理窗口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滿分學習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按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後,二十日內進行科目一考試

4、參加考試不合格的,重新預約,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記滿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十日內進行科目三考試

6、經相關考試合格後,領取《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到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7、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辦理降級換證

可網上辦理滿分再教育事宜

此外,從今年年初開始,駕駛人只要登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sh.122.gov.cn),使用專為“兩個教育”量身打造的網申功能,就可以網上辦理其中的滿分再教育事宜。

在一個違法記分週期內只有一次累積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現場+網上教育的方式參加滿分教育,其中5天為網絡教育,駕駛人每人累計學滿3小時,經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視為當天教育完成,而現場教育則為2天,可根據自主選擇的時間、地點和場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參加現場教育。

申請成功後,參加教育的有效期為3個月,可以通過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請,申請後延期3個月。有效期內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記錄作廢並需重新申請滿分教育。

最後,市民們可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sh.122.gov.cn)、“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和“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佈”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查詢辦事網點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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