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園內公開宣判一涉惡案件:3名被告人均獲刑十五年!


在校園內公開宣判一涉惡案件:3名被告人均獲刑十五年!


4月17日上午,瓊山法院在瓊山區紅旗鎮紅旗中學對一起涉惡勢力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紅旗鎮幹部群眾及學生一千餘人旁聽宣判。


在校園內公開宣判一涉惡案件:3名被告人均獲刑十五年!


2017年12月,陳某等人將石場轉讓給李某雄,但李某雄不想繼續讓被告人林尤莊等3人為石場辦事,且不願再每月支付4.2萬元,李某雄擔心被告人林尤莊等3人對石場不利,在原石場負責人陳某的勸說下,於2018年1月支付4.2萬元“平安費”給林尤莊,之後便不願意再付款給被告人林尤莊等3人。被告人林尤莊便向陳某、李某雄發信息進行威脅,自2018年1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連續六次用車輛、石頭堵住通往石場的道路,直接阻攔進出石場拉運石料的車輛,雖經當地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仍未善罷甘休,林尤莊等3人已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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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山法院根據上述事實,認定被告人林尤莊、王平德和王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長期勒索他人財物239.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應依法懲處,遂依法判處三名被告人十五年有期徒刑,處30萬到40萬元不等罰金,並追繳三名被告人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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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結束後,瓊山法院幹警及時開展掃黑除惡普法宣傳活動,向旁聽幹部、群眾和學生髮放掃黑除惡宣傳資料200餘份,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營造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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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黃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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