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水軍第一案”宣判,有償發帖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

“網絡水軍第一案”宣判,有償發帖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

2018年12月27日,“網絡水軍第一案”在四川宣判,瀘州市敘永縣法院最終以非法經營罪判處6人2-6年不等有期徒刑。本案中,該6人通過網站公佈的申訴渠道申請刪帖,或直接聯繫網站的編輯進行刪帖,並事後向對方支付報酬,6人5年間共獲利130萬元。

“網絡水軍第一案”宣判,有償發帖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

網絡水軍以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有償發帖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

問法網律師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數額達到前款規定的數額五倍以上的,量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之所以6人量刑不等是因為部分人員的所得數額超過了25萬元,因此量刑是6年。

“網絡水軍第一案”宣判,有償發帖刪帖構成非法經營罪

問法網律師提示您,網絡水軍有償發帖刪帖的行為一旦觸犯刑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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