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定額通行費普通發票,今年還能計算抵扣增值稅嗎?

這張定額通行費普通發票,今年還能計算抵扣增值稅嗎?

定額通行費普通發票的增值稅抵扣政策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已經到期。

也就是從2019年1月1日起定額通行費普通發票不得計算抵扣增值稅了。

提 醒

左上角標註“通行費”字樣的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還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說稅率欄顯示稅率或者徵收率的徵稅發票勾選認證後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

政 策

財稅〔2017〕90號《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註明的金額÷(1+5%)×5%

(三)本通知所稱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並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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