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過期,怎麼辦?

大美

根檢君,我前兩天收拾家在櫃子隔層翻出一張借條,去找我的朋友要,他居然不還我,我要起訴他!

你這借條在家裡放了多久啊,居然是翻出來的。

根檢君

大美

我想一下,大概得有兩三年了吧。因為都是朋友,沒當回事就拖到現在。

借條是有保質期的,你仔細核對一下到底是多久。

根檢君

大美

借條還有保質期?難道不是不論何時都必須還款嗎?

當然不是了,《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檢君

大美

那過了兩年時效,我該怎麼辦?

那我給你仔細講一講吧。

根檢君

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

不過,還可以通過這3種情形進行救濟:

1

債務人自願還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後債務人向債權人發出確認債務的詢證函的行為是否構成新的債務的請示的答覆》中指出:對債務人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主動向債權人發出詢證函核對貸款本息行為的法律後果問題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覆》的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理。

3

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覆》中指出: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大美

知道了,根檢君。我現在就去找他協商這件事情。

祝你好運!有問題可以再來找我。

根檢君

根河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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