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借條、收條的區別

欠条、借条、收条的区别

生活中,總有鄰居、同學、同事、親朋好友等向我們借錢。不借吧,怕面子掛不住。借吧,又怕借出去的錢不還。然而,由於好多人法律知識缺乏,認為借錢打個條就行,這就為將來討要借款帶來了諸多麻煩。本文提醒大家,以下這幾個字如果出現在借條中,一定要注意。

借條、欠條與收條的詳細解釋

借條是借款發生的前提條件。相反,欠條並不意味著借錢,可能存在其他事由而導致欠款的形成。兩者雖然在字面上表達了相似含義,但在法律上存在明顯的區別。一旦將來債務人借款不還,那麼,在沒有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在20年之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但是,欠條要求在欠條出具之日內2年向法院主張權利,一旦超過這一期限,該借貸關係便不再受法律的保護。收條,顧名思義,是收到錢的人向給錢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條需要與借條和欠條連貫使用,否則說不清楚收到這個錢是什麼錢。

“今還(hai)欠款”與“今還(huan)欠款”

實際借款時,經常有人就為了這個字發生爭吵,為此不惜訴諸法律解決。比如,張某借劉某30萬元,張某陸續還了一部分後,寫下“今還欠款10萬元”,究竟是“今還(huan)欠款10萬元”還是“今還(hai )欠款10萬元”,如果是“還(huan)”說明還款10萬元,尚欠借款人40萬元。如果是還(hai),說明尚欠借款人10萬元,僅僅一個字的發音不同,會有如此大的區別。因此,我們在書寫借條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這個字,否則會導致歧義的發生。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10萬元”;反之可寫成“今尚欠款10萬元”即可。

“今借”與“今借到”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雖說只少了一個字,但是區別還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與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並未將5萬元給張某,而如果是今借到,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才會借到這些錢。

雖說只相差一個“到”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係的生效以借款人收到錢時。到時候在通過找證據證明這個錢確實已經給了借款人。如果當時給的現金,就很難說明這個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很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敗訴。借出去的錢就因為一個字而打了水漂豈不是很可惜。

最後,建議大家,借條書寫時一定要帶著自己的筆去簽署。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借款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好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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