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億輛 電動自行車 考驗治理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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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普君西路,上下班高峰期,大量電動自行車在路上穿梭行駛。南方日報記者 戴嘉信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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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路上,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了。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發布的數據:2018年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2.5億輛,使用者多是普通上班族、外賣送餐員、快遞員。

然而,電動車這個牽涉到上億使用者的事物,直到今天也沒管好。路上的混亂自不待言,以“一窩蜂”來形容絕不誇張。一些駕駛者幾乎毫無交通規則意識,導致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

關於電動自行車的制度規定也確是一團亂麻,各級各部門各地方通知和規定發了一個又一個:有的鼓勵,說是低碳環保;有的限制,說是影響交通;有的地方允許生產和銷售,卻原則上不準上路行駛;有的地方表面不準上路行駛,但對路上的車不管不問……這團亂麻發展到現在的結果是,已經有超過2.5億輛車在路上了,且大部分都不符合新發布的規範。

如此多的電動自行車、如此混亂的制度和規定,導致了管理的尷尬。同時各地由於機動車數量猛增,佔據了交管部門的大部分精力,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缺失幾乎成為必然。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於去年5月15日頒佈,今年4月15日正式實施。連日來,本報記者走訪了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地,發現相關問題仍然存在。路面上超標車上路、違反交通規則現象仍較普遍。分析認為,落實新國標,需要市場監管部門、交通管理部門、相關企業、社會組織形成合力,綜合考慮各方利益“一盤棋”治理,而不可簡單地“一刀切”。新國標將成為扭轉目前狀況的“良方”,還是會不了了之,我們拭目以待。

●南方日報記者 祁雷 徐勉 硃紅鮮 梁文悅

實習生 劉倩欣 姚怡欣

A 車主

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等亂象頻發

近日,南方日報記者蹲點珠三角多個城市重要路口發現,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現象頻發。

4月9日中午,記者來到佛山市南海區廣佛路與黃海路交會路口(黃岐鹽步傢俱城A區旁)蹲點發現,此處的車流量依然非常大,每輪紅燈亮起至綠燈放行,路口就聚集了10多輛電動自行車。一些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並不遵守交規:紅燈還剩幾秒,就有車主搶先開到馬路中央,待綠燈亮起,車早已過了路口,揚長而去。記者粗略統計發現,僅僅10分鐘,至少有30多輛電動自行車闖燈通過該路口。廣佛路多個紅綠燈路口均能發現類似現象。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了東莞市中堂鎮萬和百貨附近的一個路口。在該路口,從中麻路進入中興路,屬雙向通行的4車道,本應從右側行駛,但一些電動自行車為圖方便,直接從左側駛入。記者在該路口蹲點30分鐘,有近20輛電動自行車逆行,有的車上還載著小孩。

在深圳沙井新沙路一處工業廠區的道路兩旁,停了幾百輛大大小小的電動自行車。記者粗略估計,單從新國標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需裝有腳踏板、重量不超過55千克兩項指標進行衡量,該地區路面上約九成車輛都屬於超標車。

同時,按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千米,但通過篡改限速裝置等手段,很多超標車可以輕鬆跑出50千米/小時以上的速度。

“有些電動自行車會直接跟你同道競速,時速可達五六十千米。”深圳市沙井客運站附近一名網約車司機告訴記者,上下班高峰期是他最頭疼的時候,由於不少路段並未設置專用非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佔道行駛、超速行駛現象很普遍。“你不敢碰我,是這些車主佔道超速行駛的典型心理。”該網約車司機無奈地說。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提供給南方日報的獨家數據顯示,近5年(2014—2018年),全省共發生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1.43萬起,死亡1989人。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計,從2013年到2017年,5年間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電動自行車肇事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罰不及眾,未必會動真格”

隨著外賣行業迅速發展,該領域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數也在抬頭。以廣州為例,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目前廣州約有專職送餐員和車輛2.3萬人/輛,車輛類型主要是電動自行車,且都為送餐員自帶。而網絡註冊外賣送餐零散兼職人員也在4萬人左右。

一些外賣企業對送餐時間進行限制,建立不及時送達罰款制度。送餐員為避免被罰款,儘可能搶時間,導致闖紅燈、逆行、亂穿插、佔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隨處可見。

珠三角某地交警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全年至今年2月,該市共查處外賣車輛交通違法4.5萬宗,主要交通違法為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等。

“交規都是針對機動車的,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沒人會在意。”沙井街道新沙路一名電動自行車主直言,其身邊鮮有電動自行車主上牌,扣分、罰款等手段很難適用,“哪怕是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也大多為口頭批評、教育”。

此外,記者走訪發現,不少車主對於“新規”並不瞭解,更別提引起其重視。

“以前就聽說要給電動自行車上牌,後來也不了了之。”佛山南海黃岐的電動自行車主徐先生告訴記者,他的電動自行車剛買不到1個月,即使新國標正式實施,他也不會更換。“只要不出事故,就很難管到我們。”徐先生認為。

“罰不及眾,未必會動真格。”由於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巨大,不少車主仍抱有僥倖心理。在佛山工作的市民小張說,其騎電動自行車超過兩年,暫時沒碰到過檢查、處罰,因此對電動自行車具體使用標準,並沒有詳細研究。

也有不少電動自行車主認為,新國標實行後,路面上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都不符合標準,如果要換“新標車”,產生的換車費用,很少有消費者會願意買單。

B 廠商

不少門店仍在售賣超標車

相較個人車主,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銷售門店等,對與“新國標”有關的任何風吹草動都顯得更加敏感。隨著新規的到來,不少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犯了愁。

在佛山黃岐,記者暗訪發現,儘管廠家已知曉新國標,但目前仍在銷售與新國標所要求的質量、功率、速度完全不符的車輛。在一家“五羊牌”電動自行車門店,記者提出想買一輛“大號”電動自行車後,就被銷售員帶入店內深處。

記者注意到,該銷售員所推薦的電動自行車,外觀近似摩托車,據店家介紹,該車未放置電池的重量就已超50千克,若加上電池,整車質量接近100千克,可乘坐兩名成年人。按新國標規定,整車質量不得超55千克,該店內所售絕大部分車輛都屬超重,此外不少還存在功率過高、最高速度超速等問題。

“現在沒法改車,但我們可以改電池。”銷售員一邊打開電動自行車座椅,一邊指著電池演示說,不少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功率設置較小,但為了滿足“客戶需求”,他們可以通過修改電池的方式讓車的動力更加強勁。

而在另一家“雅迪牌”電動自行車門店內,店主直言由於有庫存壓力,所以明知超標車不合法,“也只能對外繼續銷售”。而當記者表達,新國標即將實施,超標車很快無法上路的擔憂後,店家表示:“只要不被抓,都是一樣騎。”

除了線下門店存在銷售亂象,網上購車渠道也存在不少灰色地帶。

記者注意到,《意見》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線上銷售電動自行車作出明確規範。其中要求,對銷售違標車輛的,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記者在各大電商平臺上發現,目前仍有不少商鋪銷售超過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商品。如在一家名為“尚領”的網店中,其所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標稱電壓絕大多數為60V,有的甚至高達72V,遠超新國標中蓄電池標稱電壓不高於48V的規定。

市場在觀望 可倒逼企業把好質量關

廣東省電動車商會2018年數據顯示,我省電動車整車生產企業超100家,各類配套企業超200家,整車年產量超400萬輛。新國標的頒佈對我省電動自行車行業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消費者的觀望態度,對行業的影響很大。”惠州市傲邦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新國標頒佈以來,很多消費者因對新國標所要求的技術指標不清晰,購買慾望顯著降低。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商家也反映銷量正在下滑。“過去我一天最多能賣十幾輛,現在有時幾天都賣不出一臺。”連姨說。

而對電動自行車相關企業來說,也需要一定時間和資金、技術投入,來適應新國標對新車的標準。如新國標新增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技術指標,防止產品出廠後進行改裝。上述規定旨在從源頭提升車輛的安全係數,但也讓不少廠家為更新產品“發愁”。

東莞市順隆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推廣使用新材料會導致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相關製造材料短期內也會變得緊俏,推高整車製造成本的同時,也會導致生產線暫無法及時更新。

雖然有短期陣痛,華南城市研究會會長、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認為,新國標提出的相關技術要求,無疑將倒逼廠家改善和加強設計、製造、生產等環節的質量關,幫助實現源頭管理。而在交通執法方面,統一、明確的車輛技術標準也為交警執法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確的執法依據,讓管理更加規範。

C 對策

便利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工作

新國標要真正落到實處,還有諸多問題亟須解決。不少省份、地市開始行動起來。如北京、南寧、太原、蘇州等地有關部門發佈了相關方案,為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使用者提前做好政策指引。太原出臺了《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自去年5月1日起正式辦理登記上牌業務;南寧《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被列入提請該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計劃。

相關政府部門與專家認為,註冊登記是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上月底,廣東省公安廳聯合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會議,會上,省公安廳明確要求,各地要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工作。全國多地也在推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方面發力。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正在開發“電動自行車正式註冊登記APP平臺”,實現網上辦理註冊登記業務。

穩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現有存量,是新國標實施後相關部門需要重視的另一關鍵問題。如據中國自行車協會2018年數據顯示,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2.5億輛。這些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多是普通上班族、外賣送餐員、快遞員,對他們來說,將“舊標車”換裝成“新國標”車,成本不小。

據悉,《意見》規定:“引導在用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逐步退出,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綜合施策,會同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在實施過程中,怎麼有效排查出‘舊標車’、如何引導和便利市民註冊登記、過渡期設置多長、如何讓企業落實責任等,還需要各地相關部門進一步細化配套措施。”一名業內人士分析。

對快遞外賣行業用車實行統一管理

新國標實施後,如何引導和規範外賣和快遞等行業的發展?國內其他城市探索了一些有益做法。

記者查閱發現,早在2017年,蘇州市啟動了快遞電動三輪車規範管理工作,對全市快遞電動三輪車實行統一標誌管理、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統一規範使用管理的備案制度,並明確政府、協會、企業、駕駛人的各方責任。在這方面,我省深圳市也要求對郵政、快遞等城市服務業電動自行車進行統一規範管理。

廣州在規範快遞外賣行業電動自行車方面做了大量積極探索。去年8月,廣州交警啟動對快遞電動三輪車試點通行工作,通過“四個統一”(統一車輛外觀標誌標識、統一駕駛員著裝、統一車輛型號和編號、統一建立系統監管)、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程度強制清退等措施,加強對快遞電動三輪車的規範管理。

今年2月,廣州交警推動美團外賣在越秀、天河區開展“一人一箱一碼”試點工作,將統一的編碼印製在騎手“安全背心”背後和餐箱四周,便於清晰識別,該支隊通過電子眼抓拍的方式,記錄外賣騎手和送餐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定期抄告至企業。企業在督促外賣騎手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罰的同時,要對違法騎手進行內部處罰和教育。

類似做法也在全國其他地方推出。在上海,當地交警部門與“餓了麼”等企業聯手,試點推出了“一人一車一碼”的管理措施——外賣小哥的送餐箱上噴印了一個7位數編碼,這個編碼與人、車信息綁定,通過編碼,企業能直接查詢騎手的個人信息和交通違法情況。

“車輛有了統一編碼,人和車對應起來,管理落到了每個人身上。”在廣州從事外賣行業的小陳表示。他也認為,上述舉措是降低交通事故率、確保騎手安全的創新之舉。記者從廣州交警獨家獲悉,“一人一箱一碼”試點至今,廣州交警在越秀、天河區共查處外賣車輛交通違法1030多宗,同比上升近130%,教育270餘人次。

有分析指出,接下來可以不斷深化警企合作,推動在快遞外賣行業設立統一規範,如某騎手多次違反交通規則行駛,全行業不得再次錄用該騎手,以形成對騎手的完善閉環管理。

“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非公安交警部門一家之責,相關職能部門要齊抓共管。”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澎表示,在源頭生產環節,要讓出廠的每輛車都符合新國標;在流通環節,要讓非法改裝車輛的行為無處遁形;在路面執法環節,交警部門要嚴查電動自行車非法上路亂象。

▶記者手記

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探因:

企業管理缺失、非機動車道少、法律法規滯後

就全國來說,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頻發是個共性問題,原因不能簡單歸結於電動自行車車主交通意識淺薄、忽視行車安全。實際上,這還與企業管理制度缺失、道路基礎設施建設不足、法律規定存在滯後等諸多原因相關。

珠三角某地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分析,日常執法時經常會遇到超標電動車上路,這反映的是企業管理制度缺失。“一些電動自行車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從經濟利益出發,非法生產‘超標車’,有的零售店、維修點也從自身利益考慮,如非法解鎖限速設置等,明顯違反國家相關標準。”

特別是針對快遞外賣行業,出於經濟利益,“搶單”現象普遍存在,不少騎手為了“爭分奪秒”,闖紅燈、逆行、亂穿插等行為較普遍。“儘管交警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由於交警部門只能對車輛和人員執法,無法對企業形成約束,交通違法亂象屢禁不止。”上述負責人直言。

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多發,也與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建設不足息息相關。據省廳交管局分析,近五年來(2014—2018年)我省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事故數為8270起,深圳、珠海、佛山等地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事故佔比逐年上升。

記者調查發現,城市道路涉電動自行車事故多發原因有多重,但其中重要一點在於大城市非機動車道少,由此加劇電動自行車違規駛上機動車道情況的發生。

“公共交通還不夠完善,出行‘最後一公里’沒完全打通,很多像我這樣的底層上班族只能選擇電動自行車出行。另外,大城市缺少專用非機動車道,佔用機動車道、走人行道也是不得已……”小張道出了自己的苦惱:“其實我也怕出事故,管理者在路權分配上能否也多考慮我們電動自行車主呢?”

以中山為例,據媒體去年報道,該市城區建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不足20%,由此加劇了電動自行車佔用機動車道、“機非”混行的亂象。深圳在非機動車道設置上也相對滯後,深圳寶安沙井街道去年8月在該市首次嘗試將西環路雙側最外側機動車道各改造成2條非機動車道,實施後取得了積極成效。

如何合理分配路權?一個利好是此次《意見》中專門提到,要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科學合理分配路權,完善交通管理設施,依法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但有分析同時指出,在大城市路網資源本就十分有限的現實面前,科學合理分配路權任重而道遠。

法律規定存在一定滯後性,是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多發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當前我省多個地市出臺了“禁摩限電”政策,實施至今也取得了諸多成效。但也應注意到,上述政策在實施中也存在市民質疑的“一刀切”問題。隨著快遞外賣行業興起,電動自行車成為騎手主要交通工具,“禁摩限電”之下,這些車輛因沒有合法上路身份,在法律層面難以規範管理。

“騎手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是其他交通工具難以替代的,如果交警部門嚴格執法,採取扣留所有電動自行車這類‘一刀切’執法模式,一方面會對這類行業帶來較大沖擊,也會影響這些騎手的就業。”一名基層交警向記者直言。胡剛認為,電動自行車長期以來處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模糊界線上,新政的出臺將有利於界定電動自行車使用和管理過程中處於模糊地帶的問題。

全省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數據

南方日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管局獨家獲悉,近五年(2014—2018年),全省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1.43萬起,死亡1989人。

一是珠三角地區形勢嚴峻。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江門6市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多發,涉電動自行車事故死亡人數佔全省總量的70.69%。

二是城市道路事故多發。發生在城市道路的電動自行車事故8270起,死亡1052人。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惠州、中山、陽江、茂名、揭陽等地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事故佔比呈逐年上升態勢。

三是未按規定讓行是引發事故的最主要原因。該類行為引發的電動自行車事故起數佔總量的7.27%,集中反映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車輛通行條件和路權分配管理上的不足。

策劃統籌:洪奕宜 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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