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愛吃有人愛養 考驗立法“大智慧”

<table> 有人愛吃有人愛養 考驗立法“大智慧”

深圳市民在福田寵物公園遛狗。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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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晚,農業農村部一則關於《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的通知,再度激活了關於貓狗是否可食的討論,在這個目錄中,狗因被定性為“伴侶動物”而排除在畜禽之外,這意味著今後狗肉將極有可能被禁食。

能吃還是禁吃?數天前,深圳作出了選擇。在4月1日公佈的新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下稱《條例》)裡,深圳把貓狗列入了禁食名單,這使其成為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時至今日,圍繞貓狗是否應該禁食的問題,輿論場上的爭議依然很大,雙方觀點針鋒相對,勢難調和。分歧中,深圳緣何選擇立法,如何定分止爭?

●南方日報記者 張瑋 楊溢子 陳熊海 駱驍驊

貓狗缺乏食用檢疫標準

存在“病從口入”風險

早在2月25日深圳人大就《條例》徵求意見時,關於龜鱉貓狗都不能吃的規定就引來各方熱議,隨著4月1日條例正式公佈,結果塵埃落定:龜鱉能吃,貓狗等寵物不能吃。

對於禁食貓狗的原因,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說明中解釋,寵物有其特殊的飼養目的和飼養方法,在檢驗檢疫標準上與供食用的動物不同;同時,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簡而言之,其一是缺乏食用檢疫標準;其二是不符合習慣的飲食倫理。

在深圳當地的動物學家看來,深圳把貓狗肉列入禁食範圍主要是出於食品安全方面考慮,因為對於貓狗,目前國家尚無正規批准的養殖技術與質量控制環節。

要成為食用肉,必須經過屠宰檢疫,這其中除了要對動物活體進行檢疫,還要在宰殺中剖檢,查看有無病理變化。這是確保肉質安全、防止病從口入的重要保障。

截至目前,原農業部只出臺了豬、牛、羊和家禽4類動物的屠宰檢疫規程,並沒有貓犬的屠宰檢疫規程。雖然此前原農業部發布了貓狗的產地檢疫規程,但這僅是規範飼養環節。因此,嚴格說來現在售賣的貓狗肉都不符合現行衛生防疫要求。

為何至今貓狗都沒有屠宰檢疫規程?對此,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2015年的覆函中認為,國家並沒有明確的肉用犬品種,並且涉及動物福利問題,建議地方根據自身實際需要,用地方法規或規章的形式明確狗肉食用的問題。

在回應人大代表建議的答覆中,原農業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也認為我國尚不具備出臺犬類等特殊肉類屠宰檢驗檢疫規程的條件,相關國際組織和絕大多數國家也都沒有犬、貓類屠宰檢疫的規定。

至於一些地方食用狗肉的消費需求,原農業部建議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犬類等特殊肉類屠宰許可的規定。

事實上,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貓和犬來源複雜,許多自稱是養殖專供食用的,其實也是收購而來,而這其中有相當部分是毒盜取得。食用這些貓狗肉,存在著不小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吃與不吃各執一詞

禁食規定留了口子

放眼全國,每次圍繞禁食貓狗與否,都會引起針鋒相對的爭論。在廣東,多地依然有食狗肉的習慣,比如粵西一帶有冬季吃狗肉進補的說法,陽江、開平等地則流傳“夏至吃狗肉能祛邪補身”。

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7月15日,全國經營範圍包括“狗肉”“肉狗”的企業數量前三省區分別是廣東、廣西和吉林,佔全國總量的44.3%。

近年來,圍繞吃不吃貓狗的問題,不同群體之間的爭執一直不斷,誰也說服不了誰。在愛吃狗肉的群體和地方看來,將吃不吃貓狗簡單地等同於是現代文明與蠻荒陋習的對立,是一種道德綁架。

可能正是著眼於此,《條例》在禁食規定上仍有模糊之處。《條例》規定,5月1日以後,明知是寵物飼養用的貓狗肉而食用的,深圳將對食用者每人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並對組織食用者從重處罰。言下之意是,非寵物飼養用圖的貓狗,仍可納入食用範疇。

但有資深法律人士認為,這在執法中如何落實將成為一個難題。端上一盤貓狗肉,到底是盜來的寵物還是養殖場來的?很難鑑別。如何斷定“明知”?現實中也很難釐清。

此外,寵物的概念,可以因人因時而變,一些人也將豬、兔、鴿等畜禽作為寵物飼養,按照現有條例規定,這也應當納入禁食範圍。

在反對食用貓狗的專家看來,雖然一些地方食用肉狗具有歷史,但不能算是一種民族文化意義上的“狗肉文化”。深圳知名文化學者、作家胡野秋認為,立法約束也許起初會讓人不習慣,但慢慢會成為共識,最後變成了人的自覺意識。

但有專家並不認同將禁食貓狗的規定放在禁食野生動物的法規中,作為符合現代文明和動物倫理發展方向的舉措,禁食貓狗更適合從動物福利角度進行單獨立法,這樣才能提高法規的科學性和嚴謹性。時至今日,國內仍未制定統一的動物福利法,涉及動物保護的規定,散見在《畜牧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

深圳9年前

已有代表建議禁食

深圳選擇禁食貓狗並不是因疫情而生的“突發奇想”,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地在倫理觀上正逐漸形成並強化寵物福利的共識。

在深圳,吃食貓狗的風氣並不昌盛,大量寵物主形成了禁食貓狗最大的原動力。有統計顯示,廣東養寵規模佔全國10%以上。在深圳,僅2017年登記在冊的寵物就超過20萬隻,且每年以9%左右比例增長。這為善待寵物打下了很好的文化氛圍與民意基礎。

胡野秋認為,深圳立法禁食貓狗,除了新冠肺炎病毒帶來的警示外,當地人也傾向於將之視為正當之舉。

在保障貓狗等寵物福利上,深圳一直走在前。早在2003年,便將狂犬病疫苗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犬隻實施免費注射,到現在已設置160多個免費注射點。2011年深圳兩會期間,有代表提交了禁止貓狗屠宰、售賣、食用的建議,深圳市城管局在答覆中便透露,深圳具有較大市和特區立法權,可通過立法先行先試,並於2012年提出此項立法計劃。

此後,2014年,深圳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貓肉狗肉安全監管的處理意見》,規定在深圳經營貓狗肉行為,按照《食品安全法》中未經檢驗檢疫或者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進行定性查處。這等於在事實上將售賣貓狗肉定性為違規行為。

全國範圍內,吃不吃的天平也逐漸倒向禁食一邊。8日晚,農業農村部發布了社會公眾一直高度期待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將狗排除在了畜禽之外。在說明裡,農業農村部認為,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經過長時間飼養的寵物與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感,禁食寵物類動物符合大多數人的情感需求,也符合社會文明的發展趨勢。”深圳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邵衛國說。

策劃:王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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