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和“更名”其實不是一回事!不少人其實都混淆了,今天小編就簡單的給大家區分區分,直接上乾貨:
房子過戶
比如你買二手房,買完後房屋持有者需要攜帶不動產證到房管局辦理房屋產權的變更手續,這個流程就叫過戶。
當然只是舉個二手房的例子,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只要已經拿到不動產證的房屋的產權發生了變化,把房屋產權從一方轉移到另一方,就叫做過戶。
買賣、轉讓、贈予,繼承等都在這個範圍之內。
房子更名
比如你買了開發商的房子,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簽訂了合同,這個時候你發現自己又不想要了,需要把名字換成家人的,或者你收了人家轉讓費換成別人的名字,就需要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強叔說房認為這個過程就叫更名。
更名的過程需要開發商完成,但是有個前提就是合同還未備案,工程沒有竣工驗收。
兩者區別
更名:只是簽了合同,還沒到房管局備案,還沒拿到不動產證,只是去開發商那裡做下房屋買賣合同變更。
過戶:拿到了不動產證,需要到房管局進行產權變更手續。
例外:
如果你買了房子,多年後自己名字在派出所進行了該名,這個時候去房管局做的是更名,因為所有權沒變,房子還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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