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元年,畢士安薦寇準為相,說:寇準“兼資忠義,善斷大事,臣所不如”。宋真宗心存疑慮,說:“聞其好剛使氣。”畢士安於是為之申辯,說:“準忘身殉國,秉道疾邪,故不為流俗所喜。”
看來,寇準也是一個有爭議的人物,而爭議的焦點,乃是“好剛使氣”。
寇準的“好剛”,大概是“剛正不阿”,而不是“剛愎自用”。只要有利於社稷,他當說則說,當做則做,絕不看別人的臉色行事,甚至在皇上面前,也不忌諱。其實,早在宋真宗之前,他就已有數次使宋太宗不快,卻依然秉性不改。畢士安將他的這種秉性稱之為“忘身殉國”。在他看來,這正是寇準的可貴之處。
寇準的“使氣”,使的也是正氣而不是邪氣。用畢士安的話說,叫做“秉道疾邪”。例如,對於官場上司空見慣的拍馬風,他就深惡痛絕,即使是拍他的馬屁,他也十分討厭。丁謂為寇準拂拭須上的羹汁,就受到其辛辣的嘲諷:“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鬚邪!”如今與“拍馬”同義的“溜鬚”之說,出典就在於此。
寇準如此“好剛使氣”,他之“不為流俗所喜”,原在情理之中,而那些未能擺脫流俗的人們非議以至排斥寇準,也就不足為怪。淳化四年,宋太宗忽然想起貶知青州的寇準,向左右近臣說:“寇準在青州樂乎?”這些近臣回答說:“陛下思準不少忘,聞準自縱酒,未知亦念陛下否?”他們忖度宋太宗又要召用寇準,沒有一個為寇準說好話的。
其實,在宋太宗和宋真宗的心中,寇準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物。宋太宗貶寇準,是因為寇準“好剛使氣”;他又思念寇準,是因為寇準“忘身殉國,秉道疾邪”。宋真宗終於起用寇準為相,是因為寇準“忘身殉國,秉道疾邪”;雖起用而又要囑咐畢士安“當藉卿宿德鎮之”,還是因為擔心寇準的“好剛使氣“。
然而,流俗之所謂“好剛使氣”,與畢士安之所謂“忘身殉國,秉道疾邪”,原是同一回事。可見,對於寇準此類的爭議人物,往往不是因為爭議的雙方對事實的瞭解不同,而是對同一事實的好惡有別,從這個意義上說,此類爭議人物,倒也正像一杆秤,能夠稱出不少人的胸襟與格調。
在仕途之上,寇準是“五起五落”了。
宋太宗淳化二年,寇準為樞密副使,淳化四年,因虞多遜進讒罷知青州,此為“一起一落”;淳化五年,寇準為參知政事,兩年後,即至道二年,因張洎“奏準誹謗”罷知鄭州,此為“二起二落”;宋真宗景德元年,寇準因畢士安力薦而為同平章事,景德三年,因王欽若挑唆,而罷知陝州,此為“三起三落”;大中祥符七年,王旦薦寇準為樞密使,大中祥符八年,寇準因得罪了寵臣三司使林特而落職,此為“四起四落”;天禧三年,寇準復相,天禧四年六月因丁謂進讒而罷為太子太傅,7月貶知相州,8月貶為道州司馬,此為“五起五落”。
寇準之所以“五起五落”,還是因為他是個“爭議人物”。換言之,落,是因為他的“好剛使氣”,“不為流俗所喜”,起,是因為他的“忘身殉國,秉道疾邪”,為正直的人們所看重推崇。於是乎,他好像一架天平,隨著兩邊法碼輕重的變化而起落。
先說他的“落”。寇準“五落”,與五個人直接有關,這五個人大致都是奸佞小人,有的如虞多遜、王欽若、丁謂在歷史上還“佞”得有點知名度。或許有人會說,怎麼小人都讓寇準給碰上了?然而,官場上的小人就有那麼多,對於“好剛使氣”的寇準來說,這也是沒有法子的。我想說的倒是丁謂與張洎,此二人原是寇準極力引薦而與他同列的。張洎奏寇準,是因為揣摩到宋太宗有點討厭寇準,他要以此表明自己的態度,以免受寇準的連累;丁謂執意要將寇準一貶再貶,其仇恨的種子卻是在寇準嘲諷他“溜鬚”時播下的。由此看來,在“天波府”保護忠良極富心計的寇準,是很缺乏一點“明哲保身”的心計的,畢士安說他“忘身殉國”,大概也包含著這一層。
再說他的“起”。寇準落面能起,自然也有人全力支持,其中之一,就是上面說的畢士安。畢士安先寇準為相,他不像唐德宗時的盧杞那樣推薦一個易受自己支配的關播與自己同列,卻推薦了“善斷大事”的寇準,而且直言自己不如寇準,這先得有坦蕩磊落的胸懷:明知宋真宗對寇準有看法,既不察言觀色,順水推舟,也不唯唯諾諾,投其所好,卻能據理力爭,盡情地陳說自己的看法,這也得有一點勇氣和骨氣。“準既相,守正疾惡,小人日思所以傾之”,宋真宗也想藉畢士安之“宿德”箝制寇準,畢士安卻心如明鏡,不為邪言所惑,“每每申辯”,終使“帝始不疑”,這更是一種高風亮節了。可以說,在寇準的使用問題上,畢士安沒有絲毫雜念。沒有畢士安這一類正人君子的支持,寇準落而再起不易,即使落而再起了,想立穩腳跟也難。
對於畢士安,我懷有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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