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滁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明光市司法局古沛司法所原副所長宋仁會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7年8月,宋仁會在擔任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代理人期間,以疏通關係為由收受當事人10000元,2017年12月,宋仁會裝修房屋期間接受當事人為其支付的瓷磚費用7000元。宋仁會還存在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17000元上交國庫。

二、定遠縣礦山整治指揮部執法大隊永康中隊工作人員劉紅、陳鵬、汪維強、彭源光違規接受宴請等問題。2018年11月3日晚,定遠縣礦山整治指揮部執法大隊永康中隊工作人員劉紅、陳鵬、汪維強、彭源光四人接受監管對象的宴請;四人還存在執行公務期間違規飲酒等問題。劉紅、陳鵬、汪維強、彭源光四人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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