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省司法廳黨委就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2018年中秋、國慶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隱形“四風”問題,營造歡樂祥和、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廳黨委近日下發《關於加強2018年中秋國慶節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執行廉潔規定、落實主體責任和落實監督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針對“四風”問題,重申“十一個嚴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節禮;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或收受各種購物卡、消費券等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含電子預付卡、電子禮券、電子紅包等);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請、違規超標準接待;嚴禁違規組織參與明顯帶有“小圈子”性質的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等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賓館、食堂、農(山)莊等場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等;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嚴禁公款旅遊或參與下屬單位、企業、服務對象安排或支付費用的旅遊;嚴禁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借婚喪嫁娶、喬遷履新等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嚴禁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公務車輛節假日封存規定;嚴禁組織和參與公款高消費娛樂及健身活動,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通知》強調,時值廳黨委深入抓好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期間,做好“兩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確保廉潔過節、安全過節,意義十分重大和特別。各級黨組織和主要負責同志要充分認識加強作風建設、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的極端重要性,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帶頭執行有關規定,帶頭做出樣子,帶頭接受監督,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及時指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規矩,明紅線,確保人人知曉規定、個個遵守紀律。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加大監督執紀力度。要認真總結把握中秋、國慶期間違紀違法特點規律,結合正在開展的違規配備使用公車、濫發津補貼、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專項治理,舉一反三,切實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充分利用多種途徑,主動接受群眾舉報。要緊盯具體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針對性監督檢查,及時糾治違規違紀行為。對有關問題線索、輿情及重要情況,要第一時間逐級報告,及時核查處置、上報結果。要強化責任追究,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發生嚴重“四風”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嚴格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及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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