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作用是發現案件現象背後的真實

那一天,因為我們湖北無為律師事務所主任陸律師參加本市電臺一檔節目,現場與聽眾通過電話互動。我很想聽聽陸律師那充滿磁性的、略帶東北口音的、抑揚頓挫的普通話通過電臺電波傳出來到底是什麼樣的,所以特意打開手機中的收音機軟件收聽。這個軟件確實先進,那個在本地家喻戶曉的廣播電臺,那個在前一二十年前,本地人獲取資訊的一個重要渠道,現在顯現的實時收聽人數竟然不到四萬。呵呵,要知道,我們這個地級市,擁有的人口達到了三百多萬人之眾。這不得不令人深思。

律師的作用是發現案件現象背後的真實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廣播、報紙、電視是我們普通老百姓獲取資訊的主要來源渠道。對於本人來說,如果某一天早上不收聽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然後工作時看幾張喜歡的報紙,晚上再收看一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播的話,那這一天簡直覺得索然寡味,心裡空蕩蕩的。這幾件事就象每天的三頓飯一樣重要。當時我是一個狂熱的青年文學愛好者,那些膾炙人口的中外名著,諸如俄國作家列夫·托爾斯泰的《復活》、我國作家霍達的《穆斯林的葬禮》、路遙的《平凡的世界》等等名著,我都是在晚上是先收聽廣播,然後才心馳神往,購買書籍的。那個著名的播音員李野默先生太神奇了,他那低沉的男中音簡直出神入化,可以把聽眾帶到作家們虛構的那個世界,讓人身臨其境、感同身受。

律師的作用是發現案件現象背後的真實

現在是手機橫行的時代,傳統的新聞媒體已經不吃香了。作為現代人,擁有手機,足不出戶,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當年魯迅先生描繪的阿Q先生,經常哼唱的戲文是:我手持鋼鞭將你打。而現代的人們啊,是拿著手機刷存在感!

有時我感覺,很多案件,法官也許開庭前已明確基本審判思路,開庭不過是走走程序,這也是法官經常說的一句話。作為律師,就要利用這庭審階段,做好工作。在與對方激烈爭鋒過程中,在對方提交給法院證據中,在對方慷慨激昂的陳述中,細微觀察,謹慎應對,條分縷析,發現真正的案件事實。這也是那些經驗豐富的法官們特別留心或在意的地方,有些問題法官會反覆詢問多次,直到當事人做出肯定回答,載入庭審筆錄。在這樣一個過程中,律師也有真正出彩的地方。

有一樁民間借貸案件,我的當事人賈總,前兩三年因為企業生產需要,經常向社會短期融資,也就是這個月借,下月還,企業信譽相當良好。這個賈總堪稱是一個稱職的企業家,最喜歡人們稱他為賈董事長,聽到這個高大上的稱呼,必定笑容滿面,樂開了花。他現在企業形勢不斷好轉,突然被一個向他放過款的熟人告上法庭,金額不是很大,三十多萬元。案件事實似乎基本清楚,也是我方當事人籤的借條,對方的訴求似乎成立。在庭審中,我回憶賈總拿出的借款清單,似乎有這筆借款已經歸還,對方已出具收條的事實。我就問他收回借條了沒有,他說記不清了。後來經過我們核對,那筆借款發生在2月3日,而這筆有爭議的借款發生在12月13日,真是蹊蹺,於是我們懷疑有可能賈總以前歸還借款沒有收回的借條,對方做了手腳。後來我們申請鑑定,確實如此。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律師的作用是發現案件現象背後的真實

律師嘛,法律素養是一方面,勤勉敬業是一方面,而謹慎細緻的工作作風也是相當重要的。對於廣大律師來說,都在同一架構、蔚為壯觀、紛繁複雜的中國法律體系中浸染,知識水平相差無幾,同質化現象是相當嚴重的,但一個律師在多年實踐中磨礪出來獨特的工作作風才有可能是當事人津津樂道、銘記在心、廣為傳誦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